山东省日照市6月29日至7月14日拍卖出让碧海路以西等11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日自然资告字〔2021〕20号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以下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编 号 |
位 置 |
出让面积 (M2、亩)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出让年限(年) |
||||
用 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2021A-25 |
碧海路以西、海曲路以北 |
96558.3 (144.84) |
商业用地 |
≤1.0 |
≥35% |
≤35% |
40 |
|
2018A-158 |
海滨三路以西、黄海三路以南 |
9092.9 (13.64)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其计容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1.8 |
≥30% |
≤20% |
商40 |
|
2019A-130 |
天津路以南、海滨五路以西 |
7454.3 (11.18)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服务设施,其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 |
≤1.61 |
≥30% |
≤26% |
商40 |
|
2020A-31 |
天津路以北、海滨五路以西 |
15318.3 (22.98) |
商业、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比例为15%-2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2.1 |
≥30% |
≤24% |
商40 |
|
2020A-45 |
海曲路以北、东关北路以西 |
11979.7 (17.97)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2.3 |
≥30% |
≤22% |
商40 |
|
2020A-46 |
2020A-46-1 |
海曲路以北、华阳路以东 |
5929.2 (8.89) |
公园绿地和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
地下两层 |
≥25% |
≤20% |
50 |
2020A-46-2 |
海曲路以北、华阳路以东 |
4972.6 (7.46) |
商务用地(可兼容商业,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4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2.7 |
≥25% |
≤20% |
40 |
|
2021A-4 |
兴海路以北、正阳路以东 |
39791.5 (59.69)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2.2 |
≥30% |
≤20% |
商40 |
|
2021A-9 |
菏泽路以东、泰安路以北 |
1917.29 (2.88)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2.8 |
≥30% |
≤20% |
商至2059.4.14 住至2089.4.14 |
|
2020D-73 |
山海路以北、原报子沟村以东 |
26669.0 (40.00)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2 |
≥25% |
≤35% |
40 |
|
2021A-23 |
东营路以南、济宁路以西 |
44917.7 (67.38)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核算) |
≤2.2 |
≥30% |
≤25% |
商40 |
|
2021K-10 |
重庆路以东、扬州路以北 |
3158 (4.74)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3 |
/ |
≤30% |
40 |
二、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2. 本次拍卖地块中,2021A-25号地块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不允许联合申请竞买。其余地块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3. 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元/平方米。
编号 |
起始价 |
楼面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付款方式 |
|
2021A-25 |
37610 |
3895 |
8000 |
2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
2018A-158 |
5800 |
3544 |
3000 |
1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全部付清。 |
|
2019A-130 |
4500 |
3750 |
2300 |
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全部付清。 |
|
2020A-31 |
11000 |
3420 |
5600 |
1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付清。 |
|
2020A-45 |
10800 |
3920 |
6000 |
1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付清。 |
|
2020A-46 |
2020A-46-1 |
158 |
/ |
158 |
1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20A-46-2 |
3210 |
2391 |
3210 |
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
2021A-4 |
35800 |
4089 |
10000 |
2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付清。 |
|
2021A-9 |
3920 |
7302 |
3920 |
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
2020D-73 |
3300 |
1031 |
1500 |
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全部付清。 |
|
2021A-23 |
39500 |
3997 |
20000 |
2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付清。 |
|
2021K-10 |
1290 |
/ |
1290 |
2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凡办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陆交易平台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和网上拍卖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13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向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实际付款人须与申请人一致)。申请报名时需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相关纸质文件,具体清单详见《日照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日自然须知〔2021〕20号)。
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平台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16:00时。
报名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16:00时。
七、网上拍卖出让时间
2021年7月14日上午10:0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出让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本次出让2018A-158号、2019A-130号、2020A-31号、2020A-4号、2020A-45号、2021A-23号地块均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土地拍卖前输入网上交易系统,当地块的最高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上竞人才公寓建筑面积。所有取得网上竞价资格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最高限价成交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网上竞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人才公寓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以200平方米为起始建筑面积,加价幅度为100平方米,最高者为竞得人。竞得人需竣工验收后交付给东港区政府或指定的第三人进行接管。
4.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138号)的有关内容,2021A-25号宗地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针对地上已建成房产,按照〔2018〕8号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办理,并由竞得人与原投资人自行核算。
5.2018A-158宗地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竞得人需为被改造村居还建5600平方米的商住楼;同时,在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与石臼街道办事处、宏达社区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50号)的有关内容,需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社区配套用房(含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设置居民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6.2019A-130号宗地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19〕272号)的有关内容,需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设置居民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7.2020A-31号宗地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竞买人需配建5055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具体配建事宜由竞买人与华林社区居委会协商解决。在竞得土地5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与石臼街道办事处、石臼街道华林社区居委会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8号)的有关内容,需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社区体育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50平方米;设置居民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8.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129号)的有关内容,2020A-45号宗地需配建便民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2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9.2020A-46号宗地分为两个地块,分别是2020A-46-1号宗地5929.2平方米、2020A-46-2号宗地4972.6平方米。地块一、地块二统一核算指标、统一规划建设。地块一地下空间建设范围为地表以下2.4至15米,2.4米以下的部分用作北侧办公停车场,需与北侧地块地下空间统筹规划建设,2.4米以上部分用于公园绿地和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由地下空间使用权单位负责代建并对公众开放。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130号)的有关内容,2020A-46-2号宗地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10.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14号)的有关内容,2021A-4号宗地需配建9班幼儿园1处,建筑面积3277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小于5261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11.2021A-9号宗地与2018A-25号宗地统一规划、统一实施。
12.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1号)的有关内容,2020D-73号宗地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设置对外开放的公厕1处),且不少于80平方米。该宗地地上已建成房产及附属设施,由东港区政府按照相关政策自行处置。
13.2021A-23号宗地涉及林地,竞得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并且在取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根据日照市城中村改造计划,针对配建安置楼、沿街商业用房等事宜由竞买人与秦楼街道东碌碡沟村协商解决。在竞得土地3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与东港区政府、秦楼街道办事处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73号)的有关内容,该宗地需配建托老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14.根据山东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要求,2021K-10号宗地竞买人需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预核准手续。
15.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互联网络及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各竞买人以变更公告为准。
16.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向出让人咨询。
出让人: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59号
联系电话:0633-8776921
17.申请人可到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办理网点办理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3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窗口CA办理处,联系人:杨光 0633-8808519。技术支持电话:0531-67880028/15628804466,技术支持QQ号:1063286986/1172565247。
18. 竞买人可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下载土地交易操作手册(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xzyd/)。国土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633-8717660,技术支持QQ号:77182055。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