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土告字[2010]06号淳安县2010-7号、2010-22号地块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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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列地块挂牌(拍卖)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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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及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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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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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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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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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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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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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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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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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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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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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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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开发区金科塑胶厂东侧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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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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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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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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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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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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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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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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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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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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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镇富德乌龙庄生态工业园一期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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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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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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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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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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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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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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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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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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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拍卖)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若联合竞价的,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人员)的组成及股本结构。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挂牌(拍卖)文件)。
三、各地块按现状出让,其他情况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其中2010—7号地块设有政府保留价,用途为酒店的商业配套,不允许进行产权分隔,并且竞得人在成交后的30日内在淳安县注册(或增资)不少于20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2010—22号地块行业为竹木制品。
四、出让金缴纳: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五、本次挂牌(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地点设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咨询电话:0571-24818118(交易中心),0571—64813052(用地科); 传真:0571-24818113
六、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4月9日至 2010 年4月29 日(属挂牌出让的至2010 ,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获取挂牌(拍卖)出让文件。年5月8日)
七、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9日起的法定工作日,持竞买申请、有效证明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履约保证金,向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属于拍卖出让的,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4月29日下午3时;属于挂牌出让的,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5月8日下午3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0 年4月29日(属挂牌出让的在2010 年5月8日)下午3: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申请人。
八、出让方式确定: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将于2010年4月29日下午3:00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属于挂牌出让的,同时通知加价幅度。
九、挂牌(拍卖)时限及地点
1、拍卖时间: 2010年4月29日下午3:30。
2、挂牌竞价期限:2010年4月29日至 2010年5月10日内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十、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如逾期未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将依法解除合同,取消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保留索取赔偿的权利。保证金可在成交后作为定金,并可充抵土地出让金。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 (行政服务服务中心五楼业务二科)。电话:0571-24818118(交易中心) 传真:0571-24818113
0571-64813052(用地科) 传真:0571—64818640
户 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帐 号: 075201040025441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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