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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土告字[2010]06号淳安县2010-7号、2010-22号地块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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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列地块挂牌(拍卖)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及坐落
出让面积(M2
用途
出让
年限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0—7
南山开发区金科塑胶厂东侧1号地块
1201
商业
40年
<3.83
<65%
>25%
389.1456
78
2010—22
石林镇富德乌龙庄生态工业园一期地块
7315.79
工业
50年
1.0—1.5
≥30%
≤20%
86.14
17.3

  注:各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拍卖)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若联合竞价的,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人员)的组成及股本结构。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挂牌(拍卖)文件)。
 
  三、各地块按现状出让,其他情况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其中2010—7号地块设有政府保留价,用途为酒店的商业配套,不允许进行产权分隔,并且竞得人在成交后的30日内在淳安县注册(或增资)不少于20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2010—22号地块行业为竹木制品。
 
  四、出让金缴纳: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五、本次挂牌(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地点设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咨询电话:0571-24818118(交易中心),0571—64813052(用地科); 传真:0571-24818113
 
  六、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4月9日至 2010 年4月29 日(属挂牌出让的至2010 ,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获取挂牌(拍卖)出让文件。年5月8日)
 
  七、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9日起的法定工作日,持竞买申请、有效证明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履约保证金,向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属于拍卖出让的,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4月29日下午3时;属于挂牌出让的,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5月8日下午3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0 年4月29日(属挂牌出让的在2010 年5月8日)下午3: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申请人。
 
  八、出让方式确定: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将于2010年4月29日下午3:00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属于挂牌出让的,同时通知加价幅度。
 
  九、挂牌(拍卖)时限及地点
  1、拍卖时间: 2010年4月29下午3:30。
  2、挂牌竞价期限:2010年4月29日至 2010年5月10内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十、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如逾期未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将依法解除合同,取消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保留索取赔偿的权利。保证金可在成交后作为定金,并可充抵土地出让金。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 (行政服务服务中心五楼业务二科)。电话:0571-24818118(交易中心) 传真:0571-24818113
  0571-64813052(用地科)   传真:0571—64818640
  户    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帐 号: 075201040025441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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