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CH09(211/252): 20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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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 〔2008〕52号)文件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 知》(成办发〔2010〕59号)的相关规定,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时间、土地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及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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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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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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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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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挂牌
起始价
(含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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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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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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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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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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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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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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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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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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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09(211/252):
20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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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以南、游乐园南界以北、锦江以东、猛追湾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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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52.03
合94.1280亩
其中:公共设施用地:11191.64,
二类住宅兼容商业用地:515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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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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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面地价3843元/平方米,总价144972.94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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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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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11月
24日9时
至2010年12月 8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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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89533,二类住宅兼容商业≤287706(其中住宅≤257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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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总≤40%。二类住宅兼容商业≤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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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63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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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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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二类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可兼容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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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申请人须持不少于拟竞买宗地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收款凭证。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按其中面积最大的一宗土地提交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收款凭证。
四、本次挂牌宗地起始价以楼面地价表示,挂牌成交总价款是指成交楼面地价与该宗地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乘积。
五、参加宗地竞买的申请人,请于 2010 年 12月 6日9 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应价牌。
六、竞买申请人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直接获取建设用地指标,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或向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缴纳建设用地 指标保证金,取得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收款凭证。 (农交所咨询电话:028-85987197、028-87050706)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请于2010 年11 月5日起到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索取有关挂牌文件,宗地的详细情况见该宗土地《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 咨询电话:028-87033536、028-87037027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0 年 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