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8月26日至9月6日挂牌出让淄博市周村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淄自然交告字〔2021〕5013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370306005204GB00039[周村区2021(增量)-01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容积率 |
建设项目开工时限 |
建设项目竣工时限 |
出让方式 |
出让年期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1 |
370306005204GB00039[周村区2021(增量)-016号] |
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以东,新民村村庄以北 |
12080 |
城镇住宅用地 |
大于1.0且不大于2.2 |
供地后一年内 |
开工后三年内 |
网上挂牌交易 |
70 |
4759 |
4759 |
20 |
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和瑕疵:1、该宗地须配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按省、市有关规范、要求建设,并按照周村区《关于做好城市新建小区配建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建设和移交工作的通知》处置;2、根据周村区教体局意见,该宗地未达到配建幼儿园标准,竞得人需要按照周村区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幼儿园配套设施建设费;3、该宗地竞得人需按照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办理文物勘探手续;4、该宗地为企业搬迁入园腾出土地,竞得人需按区政府要求协助做好企业新厂区建设及老厂区搬迁工作。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时间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须在2021年8月6日00时00分至2021年9月4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9月4日16时00分,保证金汇入齐商银行周村支行,因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00时00分,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09时00分。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自然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到周村区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周村区政府综合楼638室)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或抵作成交价款,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3个工作日内,本金划转至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资金结算账户,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八、联系方式
周村区国土资源保障中心 联系人:张福源 电话:0533-6452288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 联系人:纪 宁 电话:0533-7015085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078966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山东分中心 联系电话:0531-67880028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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