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10月19日至10月29日挂牌出让香附路以南等6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亳谯自然资规告字(2021)13号
经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²、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亳规条字(2019-004) |
香附路以南、丹参路以北、三义路以东、三圣路以西 |
80155.4(120.233) |
商住(商服不大于5%) |
≤2.5 |
≤25%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8310 |
9155 |
100 |
亳规条字(2019-005) |
香附路以南、丹参路以北、三圣路以西、药王大道以东 |
77550.5(116.326) |
商住(商服不大于5%) |
≤2.5 |
≤25%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7870 |
8935 |
100 |
亳规条字(2019-006) |
人民路北侧、曙光路南侧、汤王大道东侧、柴家沟西侧 |
79379.7(119.07) |
商住(商服不大于20%) |
≤2.5 |
≤25%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23160 |
11580 |
100 |
亳规条字(2019-007) |
和平西路南侧、曙光路北侧、汤王大道东侧 |
47325.9(70.989) |
商住(商服不大于20%) |
≤2.5 |
≤25%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4832 |
7416 |
100 |
亳规条字(2019-031) |
张良路以西、亳菊路以北 |
65628.5(98.443) |
商住(商服不大于20%) |
≤2.2 |
≤25%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0671 |
5335 |
100 |
亳规条字(2019-020) |
药都大道北侧、建安路东侧 |
66669.4(100.004) |
商住(商服不大于10%) |
≤2.5 |
≤25%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6105 |
8053 |
1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2021年10月18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8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8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18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1年10月29 日17时。
六、挂牌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9 日上午10时止,拍卖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1.亳规条字(2019-004)地块内配建不少于9个班的幼儿园、亳规条字(2019-005)地块内配建不少于9个班的幼儿园、亳规条字(2019-006)地块内配建不少于12个班的幼儿园、亳规条字(2019-031)地块内配建不少于6个班的幼儿园、亳规条字(2019-020)地块内配建不少于6个班的幼儿园,上述配备的幼儿园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小区新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标准的函》(教秘〔2018〕449号)所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幼儿园工程和装修等竣工完成后,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符合条件后开发企业将配建幼儿园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办理转移登记,转移后按划拨用地管理。
2.上述6宗地均为谯城区限价商品房地块,建设标准不得低于《谯城区还原小区基本装饰标准》,建成后由谯城区政府进行回购,亳规条字(2019-004)地块商品房住房均价4100元/平方米,商业铺面房均价9000元/平方米、亳规条字(2019-005)地块商品房住房均价4100元/平方米,商业铺面房均价9000元/平方米、亳规条字(2019-006)地块商品房住房均价4300元/平方米,商业铺面房均价9000元/平方米、亳规条字(2019-007)地块商品房住房均价4300元/平方米,商业铺面房均价9000元/平方米、亳规条字(2019-031)地块商品房住房均价3900元/平方米,商业铺面房均价7000元/平方米、亳规条字(2019-020)地块4200元/平方米,商业铺面房均价10000元/平方米。对非可售部分的配套建筑(社区机构用房、文体物业用房)等,建成后竞得人须无偿移交给谯城区政府。对地下车库部分,谯城区政府按150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地下车库面积为建设规划方案竣工测绘核实面积,地下车库归属谯城区政府。地块成交后竞得人10日内与谯城区住建局签订工程监督管理协议,包括回购款支付、房屋质量监管、工程进度验收等事项。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2房间)
联系人: 杨胜闪 联系电话: 0558-5523816、5520602
开户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044623975001999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7520687781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 号:34001888608053002869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1311040429200015395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9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