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10月31日至11月10日挂牌出让周村区机耕路以东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淄自然交告字〔2021〕5018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370306004010GB00149[周村区2021(增量)—019号]等三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容积率 |
建设项目开工时限 |
建设项目竣工时限 |
出让 年期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1 |
370306004010GB00149[周村区2021(增量)—019号] |
周村区机耕路以东、青年路以南、永安南路以西、通济街以北 |
44333 |
城镇 住宅 用地 |
≤1.7且>1.0 |
供地后一年内 |
开工后三年内 |
70 |
17964 |
17964 |
50 |
2 |
370306005204GB00031[周村区2020(存量)—004号] |
周村区规划横一路以北、纵一路以西、鲁宁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东 |
27021 |
城镇 住宅 用地 |
≤1.9且>1.0 |
供地后一年内 |
开工后三年内 |
70 |
10604 |
10604 |
50 |
3 |
370306005204GB00034[周村区2020(增量)—042号] |
周村区正阳路以东,天煜嘉澜地以南,碧桂园翡翠世家以西,恒星路以北 |
6930 |
商务 金融 用地 |
≤4.0且≥1.2 |
供地后一年内 |
开工后三年内 |
40 |
2448 |
1224 |
20 |
说明事项:
1、370306004010GB00149[周村区2021(增量)—019号]宗地:该宗地为违法占地,已经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依法作出处罚,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的同时,须将地上附着物价款9632.39万元缴纳至周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该宗地为棚改用地,根据规划配建的社区服务用房,按照周村区《关于做好城市新建小区配建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建设和移交工作的通知》处置;根据周村区教体局意见,该宗地未达到配建幼儿园标准,宗地竞得人须按照《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幼儿园建设成本纳入未达到配建标准地块土地熟化成本的通知》要求,缴纳幼儿园教育配套设施建设费。
2、370306005204GB00031[周村区2020(存量)—004号]宗地:该宗地为棚改用地,根据规划配建的社区服务用房,按照周村区《关于做好城市新建小区配建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建设和移交工作的通知》处置;根据周村区教体局意见,该宗地未达到配建幼儿园标准,竞得人须按照《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幼儿园建设成本纳入未达到配建标准地块土地熟化成本的通知》要求,缴纳幼儿园教育配套设施建设费。
3、370306005204GB00034[周村区2020(增量)—042号]宗地:该宗地竞得人需按照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办理文物勘探手续;宗地内有变压设施一处,由竞得人与相关权益人自行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准备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须在2021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8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16时00分。保证金汇入齐商银行周村支行。因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00时00分,截止报价时间为:
370306004010GB00149[周村区2021(增量)—019号]宗地:2021年11月10日9时00分;
370306005204GB00031[周村区2020(存量)—004号]宗地:2021年11月10日10时00分;
370306005204GB00034[周村区2020(增量)—042号]宗地:2021年11月10日11时00分。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周村区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周村区政府综合楼638室)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该保证金划转至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资金结算账户,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成交宗地溢价部分,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十日内缴清。
竞得人不能按约定时限缴纳成交价款时,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周村区国土资源保障中心 联系人:许 斌 电话:0533-6452288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 联系人:纪 宁 电话:0533-7015085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078966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山东分中心 联系电话:0531-67880028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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