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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市11月11日至11月22日挂牌出让城南街道丞相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皋自然资规挂告字[202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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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自然资规挂告字[2021]36号
- 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3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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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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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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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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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R2021066 |
城南街道丞相大道以北、规划区间路以东、八里港以南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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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90 |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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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容积率 < 2.8 |
建筑密度 < 35 |
20 < 绿化率 |
70 |
4500 |
21892.5 |
25 (元/平方米) |
R2021067 |
城南街道丞相大道以北、盐通高铁以西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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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90 |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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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容积率 < 2.8 |
建筑密度 < 35 |
20 < 绿化率 |
70 |
4500 |
21892.5 |
25 (元/平方米) |
R2021068 |
磨头镇磨头居16、23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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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26 |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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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容积率 < 1.6 |
建筑密度 < 26 |
30 < 绿化率 |
70 |
1100 |
5150.46 |
10 (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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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R2021066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25000平方米。商业沿西侧规划路集中设置。该地块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影响分析按《江苏省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2/T3702-2019)执行;规划条件中明确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核实,公厕、社区管理用房、室内文体设施建设成本不列入住宅小区房屋开发建设成本,须由土地受让方无偿移交属地政府或市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本地块应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要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筑设计方案通过绿色设计审查;该地块建筑结构高度(包含地下建筑和顶部结构)≥80米的高层建筑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详见规工设(2021)如字第49号规划条件。 (2)R2021067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25000平方米。该地块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影响分析按《江苏省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2/T3702-2019)执行;规划条件中明确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核实,公厕、社区管理用房、室内文体设施建设成本不列入住宅小区房屋开发建设成本,须由土地受让方无偿移交属地政府或市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本地块应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要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筑设计方案通过绿色设计审查;该地块建筑结构高度(包含地下建筑和顶部结构)≥80米的高层建筑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详见规工设(2021)如字第51号规划条件。 (3)R2021066与R2021067号地块若为同一受让人,可统一规划。 (4)R2021068号地块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影响分析按《江苏省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2/T3702-2019)执行;规划条件中明确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核实,社区管理用房、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室内文体设施建设成本不列入住宅小区房屋开发建设成本,须由土地受让方无偿移交属地政府或市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详见规工设(2021)镇字第50号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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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的三宗地仅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者含其另外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税收管理的意见》(皋政办发〔2009〕131号)要求: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中标者中标后应在如皋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由在如皋设立的公司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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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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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1日 至2021年11月10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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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如皋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18日16时3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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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如皋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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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R202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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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8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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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8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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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2日09时0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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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R202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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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8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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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8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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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2日14时00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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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R202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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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8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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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8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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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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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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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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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参加住房建设用地(包括含住房用途的综合用地)招拍挂出让时,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2、地块竞价规则。 本次出让的三宗地均实行房价地价“双控”, 其中R2021066、R2021067号地块普通商品住房房屋最高备案指导均价设定为12400元/㎡,土地最高限价为8700元/平方米;R2021068号地块普通商品住房房屋最高备案指导均价设定为7000元/㎡,土地最高限价为2330元/平方米。 在限时竞价期间,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如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含报最高限价的竞买人)接受最高限价,并要求继续竞买的,将停止网上限时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人的成交价为最高限价。 3、网上交易报价分竞买报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在竞买报价期间,每个竞买人仅有一次报价机会,且不得超过一个加价幅度,经有效报价后方可参与限时竞价。在限时竞价期间,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如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含报最高限价的竞买人)接受最高限价,并要求继续竞买的,将停止网上限时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3名(若参与摇号单位小于3家的,以实际参加单位数量为限)候选竞得人及对应顺位,由候选竞得人现场签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现场摇号确认书》。现场摇号结束后,将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3名候选竞得人名单及对应顺位,同时将该地块所有参与现场摇号的竞买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摇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在系统限时竞价询问和现场摇号询问期内均确认参与的,方可有资格参加现场摇号。竞得人的成交价为最高限价(竞买成交时间以现场摇号结果公示期满后竞得资格确认时间为准)。所有接受最高限价并参与现场摇号的竞买人须从网上交易平台打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现场摇号资格审查通知书》,并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现场摇号资格审查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资料,于限时竞价结束次日(R2021066号地块:2021年11月23日上午10时;R2021067号地块:2021年11月23日下午15时;R2021068号地块:2021年11月24日上午10时)到如皋市行政审批局C区开标室(一)(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扶梯右侧)进行现场摇号资格审查,进入摇号程序。请各意向竞买人提前准备现场摇号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并安排专人及时参加现场摇号。逾时的或者材料提交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现场摇号。R2021066、R2021067、R2021068地块于2021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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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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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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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