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泾县11月9日拍卖出让泾县昌桥乡G205东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泾自然资规告字[2021]第10号
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每次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1-24 |
泾县昌桥乡G205东侧新桥村XQ一号地块 |
25604.9 |
其他商服 |
≤1.0 |
≤45% |
≥15% |
40 |
1000 |
20 |
600 |
2021-25 |
泾县昌桥乡G205东侧新桥村XQ二号地块 |
2819.7 |
零售商业(加油站) |
≤1.0 |
≤45% |
≥15% |
40 |
200 |
10 |
12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净地,土地按现状交付。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系昌桥乡政府委托交易地块,由委托方负责交地,地块以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空中杆线、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自行勘验、迁移,委托方负责协调。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二)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缴清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四)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泾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实施建设。
(五)出让地块均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或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报告。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失信惩戒信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其中2021-25地块,竞买人须根据原安徽省商务厅、国土资源厅、工商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皖商运字[2012]551号)要求,在该宗地公开出让前到县科商经信局办理预核准手续。
(二)本次公开出让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 (竞买资料仅提供电子档,详见: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20870ad09491e8c76d4915&column_code=170300内出让公告附件)。
三、出让方式
1、地块以总价出让。2、报名竞买者超过两家(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两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四、出让时间、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地点:2021年11 月9日10时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公开挂牌时间、地点: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24日在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6时
挂牌揭牌时间、地点:2021年11月24日10时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五、联系方式
1、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万先生 邓女士
联系电话:0563-5123237
联系地址:泾县稼祥南路170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0563-5124212
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泾县支行 账号:100230061890010001
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00327748510300000026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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