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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11月18日至11月29日挂牌出让汤汪街道等11幅地块试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10-25

关键字:扬州市本级挂[2021]6号

扬州市本级挂[2021]6号

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GZ311

汤汪街道,东至江都南路,南至横十一路,西、北至规划用地边界

18688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容积率 ≤ 1.5

建筑密度 ≤ 45

15 ≤ 绿化率

40

1400

6989.312

50 (元/平方米)

GZ312

文峰街道,东至文峰河路,南至规划用地边界,西至文峰北路,北至文峰西路

33963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7

建筑密度 ≤ 32

28 ≤ 绿化率

70

8800

43676.418

50 (元/平方米)

GZ313

西湖街道,东至蜀冈路绿化带,南至联发星领地,西至经九路绿化带,北至润扬快速路绿化带

37988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5

建筑密度 ≤ 25

35 ≤ 绿化率

70

7600

37570.132

50 (元/平方米)

GZ315

施桥镇,东、北至规划用地边界,南至华城东路,西至规划用地边界

45958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65

建筑密度 ≤ 25

35 ≤ 绿化率

70

2900

14201.022

50 (元/平方米)

GZ316

扬子津街道,东至扬子江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维扬路,北至开发路

62481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2.17

建筑密度 ≤ 29

30 ≤ 绿化率

70

14300

71290.821

50 (元/平方米)

GZ317

扬子津街道,东至规划边界,南至二桥河滨河绿地,西至邗江中路绿化带,北至规划道路

48720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8

建筑密度 ≤ 22

35 ≤ 绿化率

70

12800

63823.2

50 (元/平方米)

GZ318

东关街道,东、南至南通东路,西至规划边界,北至规划边界

22563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容积率 ≤ 0.93

建筑密度 ≤ 41

15 ≤ 绿化率

40

3000

14936.706

50 (元/平方米)

GZ319

文峰街道,东至徐凝门路,南至江阳路,西至金鱼塘路,北至规划用地边界

39691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4

建筑密度 ≤ 25

35 ≤ 绿化率

70

10600

52630.266

50 (元/平方米)

GZ320

广陵经济开发区,东至站西南路、南至开发东路、西至规划边界、北至银焰路

73768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7

建筑密度 ≤ 22

35 ≤ 绿化率

70

15100

75317.128

50 (元/平方米)

GZ321

生态科技新城, 东至江城路、南至盐运路、西至烟花三月路、北至站北路

35884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2.5

建筑密度 ≤ 23

35 ≤ 绿化率

70

11000

54615.448

50 (元/平方米)

GZ322

生态科技新城,东至曙光路、南至盐运路、西至江城路、北至站北路

54897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2.3

建筑密度 ≤ 25

35 ≤ 绿化率

70

15600

77514.564

50 (元/平方米)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若境外企业参与竞买,无需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符合下述条件的均可申请参与竞买。1、在扬州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有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且信用未依法依规修复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竞买。2、本批次地块中同一竞买人对同一宗住宅(商住)地块只能申请一次(含联合申请)。3、GZ312号、GZ313号、GZ315号、GZ316号、GZ317号、GZ319号、GZ320号、GZ321号、GZ322号住宅(商住)用地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出让金须为自有资金。4、GZ312号、GZ313号、GZ316号、GZ317号、GZ319号、GZ320号、GZ321号、GZ322号住宅(商住)用地的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含暂定)。 GZ312号、GZ313号、GZ317号、GZ319号、GZ320号、GZ321号、GZ322号地块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报名参与竞买的,联合报名各方均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含暂定)。GZ316号地块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5、GZ315号住宅用地的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含暂定), 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报名参与竞买的,联合报名各方均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含暂定)。6、GZ311号地块只可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GZ318号地块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7、GZ312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广陵区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GZ315号、GZ316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9日 至2021年11月17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扬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z.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一号楼四楼),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GZ311;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0时00分;

2、

地块编号:GZ312;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0时20分;

3、

地块编号:GZ313;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0时40分;

4、

地块编号:GZ315;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1时00分;

5、

地块编号:GZ316;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1时20分;

6、

地块编号:GZ317;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1时40分;

7、

地块编号:GZ318;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2时00分;

8、

地块编号:GZ319;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2时20分;

9、

地块编号:GZ320;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2时40分;

10、

地块编号:GZ321;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3时00分;

11、

地块编号:GZ322;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3时2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2、本批次地块中的住宅(含商住)地块设定最高限价。达到最高限价的地块仍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则通过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并以最高限价作为最终成交价。3、竞买人在报名参与竞买住宅或商住地块时,须有《自有资金承诺书》,说明本企业竞买本地块所交纳的保证金、出让金为自有资金(非银行贷款、信托基金、保险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说明自有资金数额为该地块挂牌起始价所对应的出让价款。如资格后审不合格,按照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文件精神,自愿接受取消竞得资格,一年内在扬州市区(含江都区)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的处罚。4、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出具书面承诺,“竞买人的母公司、竞买人下属控股子公司、竞买人母公司的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同时参与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含商住)地块”。地块摇号前,竞买人经查实违反该承诺内容的,将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地块成交后,如竞得人经查实违反该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地块重新组织出让,如造成损失的,追究竞得人的赔偿责任。5、竞买人须在报名时出具书面承诺,“(1)未在扬州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2)在取得本地块报价资格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或已依法依规完成信用修复。在取得本地块报价资格后至地块成交,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出现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将不再参与本地块的竞买活动;(3)同意本承诺向社会公示并终身负责。”地块成交前,竞买人经查实违反该承诺内容的,将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地块成交后,如竞得人经查实违反该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地块重新组织出让,如造成损失的,追究竞得人的赔偿责任。6、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一号楼四楼/扬州市文昌中路565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4-82087110、87342336

联系人:高先生、宋先生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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