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12月16日至12月27日挂牌出让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洞资规告字〔2021〕5号
经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洞头区大门镇B-2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洞头区大门镇B-24地块 |
宗地面积: |
30799.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 |
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容积率: |
1.5-2.4 |
建筑密度(%): |
≤25%(其中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密度≤22%) |
绿地率(%): |
≥32%(其中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绿地率≥35%) |
建筑限高(米): |
≤54米(其中住宅建筑≥12米,且至少4层及以上)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起始价: |
6950万元 |
加价幅度: |
人民币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保证金: |
139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12月16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27日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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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地块项目除公共配套用房和地下室外,可全部分割销售。 2、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需要向政府部门缴纳的相关税费; 3、该地块建安造价成本(包括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与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每平方米3200元。 4、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1]洞规设字20号)为准。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成为竞买人,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若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不够,导致无法正常开发本地块,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竞买人如为温州市洞头区范围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土地后须在温州市洞头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如新设立的子公司因政策原因无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则无需设立新公司,出让人直接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竞得人须在温州市洞头区设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并且须由该分公司开具发票并缴纳增值税,按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3、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1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新公司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若没有资质,则改为和竞得人报名的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限溢价、竞地价、竞配建”方式公开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设定上限价格为7950万元。当地块挂牌价格未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无偿移交政府政策性住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500平方米或5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最高竞报面积为100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政策性住房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政策性住房相关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4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7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6室
联系电话:
0577-63383908 (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0577-56727872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