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土告字[2010]02号淳安县2010—5至7号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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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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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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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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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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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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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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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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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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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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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竹牌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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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87.68
|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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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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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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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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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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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开发区金科塑胶厂东侧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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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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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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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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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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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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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开发区金科塑胶厂东侧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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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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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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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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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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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设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咨询电话:0571-24818116(交易中心),0571—64813052 传真:0571-24818113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10年3月3日至 2010年3月12日内的每个工作日(8:30~15:30)。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人可在2010年3月3日至2010年3月1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月22日起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业务二科索取。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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