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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怀宁县2月22日拍卖出让怀宁县工业园二期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2-02-03

关键字:怀自然资规告字[2022]第4号

 怀自然资规告字[2022]第4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等有关规定,经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七次和第九次小组会审议,由怀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出让县工业园区和月山镇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地块编号

HN2022-4-1

HN2022-4-2

HN2022-4-3

HN2022-4-4

土地位置

怀宁县工业园二期,东临弘华建材、南临雄山路,西临怀安河河道,北临安徽德奥新

怀宁县黄墩镇,东至原黄墩镇粮站地块(原规划为LM-0302地块),西至独秀西路,北至318国道

怀宁县月山镇中部片区,港口路西侧

怀宁县月山镇中部片区,港口路西侧。

土地面积

26078.32�O

(39.12亩)

3139.66�O

(4.71亩)

9799.47�O

(14.7亩)

41816.23�O

(62.72亩)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防护绿地

商住用地

(15%≤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比≤20%)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容积率

1.0<容积率≤1.8

容积率≤1.8

容积率≥1.0

容积率≥1.0

建筑高度

≤36米

≤36米

≤26米

≤26米

建筑密度

≤28%

≤40%

≥40%

≥40%

绿地率

≥35%

≥30%

≤15%

≤15%

出让年限

(年)

商业40

住宅70

商业40 

住宅70

50

50

起始价
(万元)

9260.4

210.99

125.43

535.25

竞买保证金
(万元)

4631

106

125.43

535.25

备注:地块具体规划指标详见怀宁经开区管委会出具的《关于怀宁县HN03-0711地块中宗地的规划条件》、编号为TJ202203号《关于黄墩镇LM-0301地块二的规划条件》、编号为TJ202201号《关于怀宁县月山镇YS-03-07东侧工业地块的规划条件》、编号为TJ202202号《关于怀宁县月山镇YS-03-07西侧工业地块的规划条件》;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提供的宗地图为准;地块其他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竞买。

2、HN2021-4-1地块、HN2021-4-2地块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是外地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须在我县成立具有税收缴纳主体资格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出让方式:

1、HN2022-4-1地块、HN2022-4-2地块以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两家报名转挂牌出让。

2、HN2022-4-3地块、HN2022-4-4地块以为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2年2月18日16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2月18日16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2月21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若转为挂牌申请人可于 2022年3月2日16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3月3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需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22年2月22日10:00时。

2.挂牌日期: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4日,

挂牌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

挂牌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4日9:30时止。

3.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九、联系方式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6-4632195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56-5101688

十、竞买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怀宁支行

帐    号:223024162871000002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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