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3月30日至4月11日挂牌出让清江浦区漕运等幅2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淮安市本级挂[2022]6号
经淮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淮自然(浦)挂2022第1号 |
清江浦区漕运西路北侧、思园路东侧 |
34260 |
住宅/ |
1 < 容积率 ≤ 2.6 |
建筑密度 ≤ 30 |
35 ≤ 绿化率 |
70 |
11200 |
22400 |
20 (万元) |
淮自然(浦)挂2022第2号 |
清江浦区漕运西路北侧、思园路西侧 |
29793 |
住宅/ |
1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30 |
35 ≤ 绿化率 |
70 |
9520 |
19040 |
20 (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淮自然(浦)挂2022第1号地块。拟建定销商品房。住宅部分全部定销给清江浦区政府指定的安置户,销售价格不高于7281元/㎡,销售价款待房屋交付后结算;定销商品房户型按照市征收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不得更改;商业部分由竞得人自持10年。 (2)淮自然(浦)挂2022第2号地块。拟建定销商品房。住宅部分全部定销给清江浦区政府指定的安置户,销售价格不高于7281元/㎡,销售价款待房屋交付后结算;定销商品房户型按照市征收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不得更改;商业部分由竞得人自持10年。 (3)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在由耕地转用的土地上建设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设有竞买人条件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设有特定条件的除外)。 因地块开发经营需要和属地纳税要求,土地竞得人如为地块所属辖区外注册企业,需在地块所属辖区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土地竞得人如为自然人,需在地块所属辖区内注册设立一家自然人独资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土地竞得人如为联合竞买的,需在地块所属辖区内,按照网上竞买申请时约定的股东及股权比例,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3月28日 至2022年03月29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淮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ha.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03月30日至2022年04月0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04月08日17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淮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淮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ha.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淮自然(浦)挂2022第1号;
报名时间:2022年03月30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08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2年03月30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08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2年03月30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11日10时00分;
2、
地块编号:淮自然(浦)挂2022第2号;
报名时间:2022年03月30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08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2年03月30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08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2年03月30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11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本期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6号)
联系电话:0517—89000638 89000960
联系人:徐辉 戴涛
开户单位: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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