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甬镇土告字[ 2010 ]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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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镇海新城绿核北部1-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由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承办并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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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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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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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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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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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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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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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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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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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城绿核北部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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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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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路西侧、庄市大道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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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1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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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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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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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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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R<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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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且需满足机场控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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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且符合《宁波市绿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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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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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路南侧、庄市大道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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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5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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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住宅(适建商业、酒店、住宅、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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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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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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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R<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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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且需满足机场控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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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并符合《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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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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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辰路南侧、明海大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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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4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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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适建商业、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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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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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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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R<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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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且需满足机场控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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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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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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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辰路北侧侧、明海大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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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6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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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住宅(适建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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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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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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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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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且需满足机场控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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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并符合《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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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本次出让的四宗地块挂牌起始价总额为人民币21亿元(土地单价为 617.35万元/亩,楼面地价为4291.31元/平方米)。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亿元。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待项目竣工复核验收后,视履约情况抵冲违约金、土地闲置费或予以退还。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因整体开发需要,本次出让地块须统一报价、一并竞买。
2、1号地块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五星级酒店标准建造,并在土地交付后六年内取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五星级酒店证书。3号地块建成后,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6年内建筑面积的60%须自主持有,不得对外销售。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7日起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9室)购领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21日至2010年 6月28日,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16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将在收到申请后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挂牌地点: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2010年6月21日9时整至2010年6月30日15时整;
竞价方式:书面竞价。
十、联系方式与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
联系电话:(0574)86275369,86372125
联 系 人: 董栋 , 周檬
开户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土地出让保证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
账 号: 33101984036050505628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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