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国土资告字[2010]01号-涟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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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洪泽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洪地№2010G01-5号(5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及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单位:平方米、万元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
金
|
挂牌
起始
价
|
加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东风路南侧、幸福广场西侧
|
10800
|
商住
|
≤8.35
|
≤80%
|
/
|
40、70
|
3000
|
7780
|
20或其整倍数
|
2
|
人民路东侧,益寿路南侧
|
3533.33
|
商办
|
≤9.0
|
≤60%
|
/
|
40、50
|
600
|
1380
|
20或其整倍数
|
3
|
建设路西侧、健康路南侧
|
2780
|
商住
|
≤15.8
|
≤48%
|
/
|
40、70
|
400
|
1000
|
20或其整倍数
|
4
|
人民路东侧、健康路北侧
|
3273.33
|
商住
|
≤6.8
|
≤48%
|
/
|
40、70
|
500
|
1280
|
20或其整倍数
|
5
|
外环路东侧、东九道南侧
|
38933.33
|
综合(商、住、市场)
|
≤2.0
|
≤36%
|
≥25%
|
40、70
|
700
|
1700
|
20或其整倍数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自然人竞得土地后,须依法取得开发资质。
三、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进行,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及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25日上午8:30至2010年2月5日上午11:00,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27日上午8:30至2010年2月5日上午11:00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5日上午11: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2月5日上午11: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点为洪泽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均为:2010年1月27日上午8:30至2010年2月7日上午9: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规划、建设规费、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规(税)费。
(二)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愿意接受和遵守该文件中的规定。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五)№2010G01-3号地块由开发商向政府提供回购安置房,详细情况见洪泽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回购安置房情况说明。
(六)№2010G01-5号地块土地面积以挂牌出让文件中勘测面积为准。
(七)№2010G02-4号地块为带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规划局审订的总平面方案进行深化并报审。
(八)竞得人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东九道26号行政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517-87209020
传 真:0517-87223013
联 系 人:仇应关 陆军
竞买履约保证金汇入行:洪泽建行
收款单位:洪泽县收费管理局,
帐号:32001727936051137918
执收单位: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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