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界首市8月15日至9月8日挂牌出让地安路南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界自然资公告字〔2022〕17号
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出 让 年 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
竞价增幅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2】-21 |
界首市地安路南侧、融城大道西侧 |
41096.85(合61.6453亩) |
居住 |
居住70 商业40 |
不小于1.0且不大于1.8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5500 |
177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22】-22 |
界首市地安路南侧、融城大道西侧 |
29744.07(合44.6161亩) |
居住 |
居住70 商业40 |
不小于1.0且不大于1.8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4000 |
177万元/亩
|
1万元/亩
|
上述两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商业设施占比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5%,宗地【2022】-21与宗地【2022】-22为同一开发主体两宗地规划条件指标可合并计算,其它详细指标按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用地函〔2022〕20号文件执行。
备注:1、按拍卖方式供应,若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三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方式出让(当只有1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挂牌;当有2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现场竞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1、参与竞买单位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因宗地【2022】-21与宗地【2022】-22为同一开发主体两宗地规划条件指标可合并计算,竞买人参加竞买两宗地中的任意一宗地时须同时参加竞买另外一宗地,两宗地须同时报价、报价幅度相同、同时竞得。
3、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绿建要求根据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
4、上述两宗地其他规划要求详见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用地函〔2022〕20号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9月6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9月6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9月7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2年9月8日15时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中,招拍挂主持人的佣金费用由宗地买受人支付(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印章,不受理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
(四)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开发企业参加竞买土地的资金来源须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五)竞买人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认真阅读地块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充分了解竞得土地后的履约条款,并对宗地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地块现状无异议,且不以宗地现状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愿意及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六)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以上应价或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界首境内外公司或组织竞得本宗地使用权的,必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界首注册具备法人和行业资质的全资子公司,新公司不得改变竞价时的出资构成。
(九)出让金缴纳方式:(1)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不计息)。(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土地出让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超过三个月缴纳的按违约处理。
(十)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条件通知书、《界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十一)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定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十二)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十三)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院内东C一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
联 系 人:于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58-2851105 规划中心:0558-4885839
开户单位:界首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00332016110300000018
九、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释为准。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宗地竞买保证金。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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