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9月27日至10月10日挂牌出让瓯江口大道与霓贤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2〕66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瓯江口一期E-14-01a、E-14-01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瓯江口一期E-14-01a、E-14-01b地块 |
宗地面积: |
72122.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瓯江口大道与霓贤路交叉口东北侧 |
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教育用地5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40年 |
容积率: |
E-14-01b地块容积率>1.0且≤1.21;E-14-01a地块容积率≤1.0 |
建筑密度(%): |
E-14-01b建筑密度:≤32%;E-14-01a建筑密度≤35% |
绿地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E-14-01b地块建筑高度≤27米,E-14-01a地块建筑高度≤24米。建筑高度计算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规定执行。 |
土地用途: |
E-14-01b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E-14-01a为教育用地 |
起始价: |
55915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11183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万元及其整数倍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9月27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10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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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经规划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地价款和地下非人防车库(位)及为其服务的专用疏散空间(含地下室通道、坡道)等的地价款另行收取。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且最迟不得超过成交确认后6个月;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海经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应当在海经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挂牌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在报价期限内,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8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67 李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88078381 郑女士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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