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10月21日拍卖出让白沙路街道等3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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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自然资规告〔2022〕67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位置
(一)新城河F#地块位于白沙路街道,东至规划一灶路、规划一灶江及其绿化带、现状民居,南至规划大塘河及其绿化带,西至规划东三环绿化带,北至三北大街。
(二)新城河H-1地块位于白沙路街道,东至东三环绿化带,南至文二路,西至现状工业厂房等,北至现状明峰医院。
(三)慈城南202201#地块位于横河镇,东至规划虞波江,南至翔龙路,西至孙塘路,北至慈城南202202#地块。
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开发程度 |
起始价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新城河F#地块 |
39668 |
≤22 |
>1.0,≤3.0 |
≥35 |
二类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安置房用地) |
70年 |
26241 |
26241 |
5250 |
新城河H-1地块 |
31888 |
≤22 |
>1.0,≤3.0 |
≥35 |
二类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安置房用地) |
70年 |
21123 |
21123 |
4220 |
慈城南202201#地块 |
51738 |
≤30 |
>1.4、≤1.8 |
≥30 |
商住用地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安置房用地)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70年 |
13020 |
13020 |
2600 |
注:出让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方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
四、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一)新城河F#地块出让设定上限价格,上限价格为28841万元。在上限价格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拆迁安置房(含对应比例的停车库或停车位)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二)新城河H-1地块出让设定上限价格,上限价格为23223万元。在上限价格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拆迁安置房(含对应比例的停车库或停车位)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三)慈城南202201#地块出让设定上限价格,上限价格为14320万元。在上限价格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拆迁安置房(含对应比例的停车库或停车位)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竞配的拆迁安置房(含对应比例的停车库或停车位)建设、房源选定、移交接受等程序参照《宁波市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6号)执行。竞配的拆迁安置房建成后无偿移交至市新城河建设办公室。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2022年10月20日下午4:00,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下午4:00,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颁发相应宗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
八、网上拍卖时间
2022年10月21日上午10:00。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慈城南202201#地块配建道路用地面积22955平方米,配建河道拓疏及绿化5435平方米,配建公共厕所一处,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新城河建设办公室指定对象。
(二)新城河F#地块和新城河H-1地块项目开发建成后,由新城河建设办公室指定对象按可销售住宅部分88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具体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物业(管理、经营)用房、配套用房、停车位(库)、杂物间、设施设备、园林绿化等项目剩余部分须整体同步无偿移交新城河建设办公室指定对象,新城河建设办公室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三)慈城南202201#地块项目开发建成后,由新城河建设办公室指定对象按可销售住宅、商业部分113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具体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物业(管理、经营)用房、配套用房、停车位(库)、杂物间、设施设备、园林绿化等项目剩余部分须整体同步无偿移交新城河建设办公室指定对象,新城河建设办公室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四)新城河F#地块和新城河H-1地块竞得人开发建设设计方案需经市新城河建设办公室同意后按市新城河建设办公室确定的安置房建设标准、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安置房建安造价不低于4800元/平方米(竣工验收结算价不低于4800元/平方米)。
(五)慈城南202201#地块安置房建安造价不低于4800元/平方米(竣工验收结算价不低于4800元/平方米),配建道路、河道拓疏及绿化工程按新城河建设办公室要求标准施工,其中配建道路成本约4022万元,配建河道拓疏及绿化成本约496万元,公共厕所建设标准需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标准》(DB33/T1210-2020)。
(六)新城河F#地块项目竞得入选人在资格审查前须与市新城河建设办签订《新城河F#地块开发监管协议》和《新城河F#地块购买协议》,新城河H-1地块项目竞得入选人在资格审查前须与市新城河建设办签订《新城河H-1地块开发监管协议》和《新城河H-1地块购买协议》,慈城南202201#地块项目竞得入选人在资格审查前须与市新城河建设办签订《慈城南202201#地块配建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协议》和《慈城南202201#地块安置房购买协议》,在竞买资格审查时提供该协议。慈溪市新城河建设办公室联系人:翁善杰 联系电话:0574-63980167。
(七)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明确该三宗地块防空地下室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慈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八)网上拍卖期限截止时,无人参与网上报价的,拍卖结束,拍卖不成交。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规定严格保密。
(十)竞买保证金可采用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缴纳,同城转账支票建议采用现代化支付系统(大小额)方式缴纳。
(十一)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本次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二)付款期限
1.新城河F#地块和新城河H-1地块出让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出让价款的50%;第二期,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支付剩余的50%。
2.慈城南202201#地块出让价款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十三)土地交付时间
1.新城河F#地块和新城河H-1地块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交付土地。
2.慈城南202201#地块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交付土地。
(十四)动工及竣工时间
1.新城河F#地块和新城河H-1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年内竣工。
2.慈城南202201#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九个月内动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十二个月内竣工。
(十五)联系方式
1.出让人: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67001619
联系人:徐先生
2.保证金退还咨询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4-63032078
联系人:徐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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