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号象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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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松兰山金棕榈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位于松兰山南沙滩南侧,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地 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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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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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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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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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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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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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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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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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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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兰山金棕榈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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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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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
餐饮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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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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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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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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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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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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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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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挂牌成交后一个月内,竞得人需按评估价(6304万元)受让地块东侧5176.42平方米已建项目用地和8353平方米建筑物。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 2010年6月25日至7月5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0年7月5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0年6月28日8:30至2010年7月7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其他规定: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74- 65733030 65655979
联 系 人: 张德云 卢志华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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