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号象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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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靖南路与海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位于丹东街道靖南路与海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地 块 |
出让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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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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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南路与海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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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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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及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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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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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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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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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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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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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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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拍卖成交后,临街底层街面及以上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袁家村按拍卖平均楼面地价回购,回购建筑的建筑成本及税费由袁家村承担。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 2010年6月24日至6月28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0年6月28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10年6月29日9:30;
拍卖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五、其他规定: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74- 65733030 65655979
联 系 人: 张德云 卢志华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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