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合国土资告字[201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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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6(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BHC-13 | 宗地面积: | 13486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徽州大道与成都路交口西北角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137.355万元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宗地编号: | BHC-14 | 宗地面积: | 13002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徽州大道与成都路交口西南角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00万元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宗地编号: | BHD-06 | 宗地面积: | 1277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徽州大道与成都路交口东南角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845.8万元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
备注: | 计价面积:197.43亩发证面积:191.66亩 |
宗地编号: | E1009 | 宗地面积: | 299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铜陵北路与凤阳东路交口西北角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4.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宗地编号: | W1006 | 宗地面积: | 84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蜀山区长江西路与怀宁路交口西南角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4.49 | 建筑密度(%): | ≤17.9 | ||||
绿化率(%): | ≥40.2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00万元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
备注: | 主要用途为商业,住宅,其中出让年期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宗地编号: | W1007 | 宗地面积: | 28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黄山路与西二环路交口东北角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2.94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住宿餐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00万元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07日 至 2011年01月04日 到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07日 至 2011年01月04日 到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04日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04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BHC-13 号地块: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BHC-14 号地块: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BHD-06 号地块: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E1009 号地块: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W1006 号地块: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W1007 号地块: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BHC-13 号地块: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BHC-14 号地块: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BHD-06 号地块: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E1009 号地块: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W1006 号地块: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W1007 号地块:2010年12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06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挂牌文件。以上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后,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4、本次拍卖、挂牌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土地登记,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5、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采取“挂牌”或“竞价”方式供应。
6、(1)W1005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2)E1008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3) AV-1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半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4) 滨湖新区BHJ-01-1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两年半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5) 滨湖新区BHJ-02-1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两年半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6)W1006竞得人须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与已出让地块A地块统一规划建设。竞得人须在签订B、C地块土地出让合同后1年内项目整体竣工。若未按期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7) W1007竞得人须在签订B、C地块土地出让合同后,按规划要求与已出让地块A地块统一规划建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年内项目整体竣工,并在竣工后6个月内五星级酒店开业,开业后1年半内获得国家职能部门认定的五星级标准。否则将按酒店项目实际用地面积每亩200万元标准,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8)E1009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工程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9)N1009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10)E1010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7、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8、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9、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10、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挂牌文件。以上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后,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4、本次拍卖、挂牌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土地登记,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5、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采取“挂牌”或“竞价”方式供应。
6、(1)W1005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2)E1008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3) AV-1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半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4) 滨湖新区BHJ-01-1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两年半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5) 滨湖新区BHJ-02-1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两年半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6)W1006竞得人须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与已出让地块A地块统一规划建设。竞得人须在签订B、C地块土地出让合同后1年内项目整体竣工。若未按期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7) W1007竞得人须在签订B、C地块土地出让合同后,按规划要求与已出让地块A地块统一规划建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年内项目整体竣工,并在竣工后6个月内五星级酒店开业,开业后1年半内获得国家职能部门认定的五星级标准。否则将按酒店项目实际用地面积每亩200万元标准,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8)E1009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工程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9)N1009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10)E1010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7、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8、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9、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10、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原市委老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宋卫东、王马晋、王利
联系电话:0551-2692080、2692076、385972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原市委老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宋卫东、王马晋、王利
联系电话:0551-2692080、2692076、385972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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