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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永土让告字[2010]4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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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永嘉县人民政府批准,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地块位于桥头镇壬田村,东侧为壬田大道,南侧为瓯江,西侧为空地,北侧为金丽温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为33304.5㎡(计49.957亩),其中规划建设用地(净出让用地)面积为29331.1 m2(计43.997亩),防护绿化面积为3973.4㎡(计5.96亩)。
宗地编号:  桥头镇高速口西南角地块 宗地面积:  33304.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桥头镇壬田村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2.3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75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5200万元    
起始价:  26000万元 加价幅度:  0万元/公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二)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要求,竞买人存在有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土地竞买活动,详见出让须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13日2010年12月23日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20日2010年12月23日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3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2月23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12月24日09时07分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开竣工、套型面积及比例要求
    (一)开工竣工日期: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施工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并进场开挖土方),48个月内竣工(申请综合验收)。土地受让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开工或竣工的,必须在合同约定到期前15日内向永嘉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延期并说明原因,未申报的,将限制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二)中小套型面积及比例要求:本地块受让人须配建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比例不低于本宗地总建筑面积的70%,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为每套建筑面积105㎡以下。
    二、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对报名企业资信证明;永嘉县外的竞买人应提供竞得该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在永嘉县设立项目部,该项目建设、销售等所有税收在永嘉县缴纳的承诺书;报名企业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列举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保证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如至拍卖报名截止时有效报名数不足3家的,在拍卖报名截止之日次日起自行进入挂牌出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永嘉县国土资源局
20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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