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磐国土出告字[2010]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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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招标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磐国土出(经)3307272010042 | 宗地面积: | 10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玉山镇西坑畈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4-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16.9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000万元/公顷 | 加价幅度: | 1万元/公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19日 至 2011年01月20日 到 磐安县玉山镇政府 获取 招标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19日 至 2011年01月20日 到 磐安县玉山镇政府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2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20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 2011年01月21日 至 2011年01月21日 在 磐安县玉山镇政府 进行。2011年01月21日在磐安县玉山镇政府会议室开标。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买受人在受让后5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不交清的作自行放弃中标权论处,保证金不予退还。
2、保证金在土地受让后可抵作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在投标结束后当日内退还。
1、买受人在受让后5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不交清的作自行放弃中标权论处,保证金不予退还。
2、保证金在土地受让后可抵作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在投标结束后当日内退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磐安县玉山镇政府
联 系 人:胡先生 厉先生
联系电话:653838 65141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磐安县玉山镇政府
联 系 人:胡先生 厉先生
联系电话:653838 65141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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