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南国土拍告告字[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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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用房一处(二层以下),建筑面积≥380㎡(须沿城市道路布局),无偿提交政府。2、其他条件详见南陵县建设委员会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3、开发建设期限2年,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至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止。
1、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用房一处(二层以下),建筑面积≥380㎡(须沿城市道路布局),无偿提交政府。2、其他条件详见南陵县建设委员会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3、开发建设期限2年,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至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止。
| 宗地编号: | 华亿S3南侧 | 宗地面积: | 4869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弋江路与陵阳东路之间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30 |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500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7304万元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一、拍卖出让转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1年1月28日上午9时起至2月11日止。从挂牌开始,至2011年2月9日17时前(工作日),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 挂牌报名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9日16时30分(工作日),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1年2月9日17时(工作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摘牌时间为2011年2月11日下午17时。二、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四选一):(一)户名:南陵县财政局帐号:20000253763110300000018 开户行:扬子银行南陵支行(二)户名:南陵县财政局帐号:730001040011525 开户行:农行南陵支行(三)户名:南陵县财政局帐号:34001676201053002890 开户行:建行南陵支行(四)户名:南陵县财政局;开户行:徽商银行南陵县支行;帐号:1102301021000013135。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要求竞买人需在我县注册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含1亿元)以上,且向中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平均余额不少于注册资本的90%,其所产生的利润50%充作小额贷款公司资本,且自2011年起每年纳税额不低于500万元;该项目中用于金融业务的办公业务用房不少于10000㎡,其中3000㎡为竞得人自用,不得出售。其余7000㎡办公用房在不改变办公用途的前提下可以分层售让。竞买人的资格须经县金融办审核。
要求竞买人需在我县注册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含1亿元)以上,且向中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平均余额不少于注册资本的90%,其所产生的利润50%充作小额贷款公司资本,且自2011年起每年纳税额不低于500万元;该项目中用于金融业务的办公业务用房不少于10000㎡,其中3000㎡为竞得人自用,不得出售。其余7000㎡办公用房在不改变办公用途的前提下可以分层售让。竞买人的资格须经县金融办审核。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08日 至 2011年01月27日 到 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08日 至 2011年01月27日 到 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27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2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1月28日09时00分 在 南陵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该地块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二、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2500万元人民币(含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开发期限保证金300万元人民币)。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分二期付清土地出让金,第一期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付清50%,第二期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个月内付清余款。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供地方式:净地交付(仅指地上附着物的拆迁,不包括地块内的“五通一平”在内)。
五、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一、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该地块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二、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2500万元人民币(含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开发期限保证金300万元人民币)。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分二期付清土地出让金,第一期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付清50%,第二期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个月内付清余款。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供地方式:净地交付(仅指地上附着物的拆迁,不包括地块内的“五通一平”在内)。
五、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