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11]02号)
关键字:
经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距离:1102-1号地块南侧退公园路道路中心线多层≥22米,高层≥27米;西侧退政和路道路中心线多层≥22米,高层≥27米;东侧退用地边界线≥5米,南侧退用地边界线≥15米。1102-2号地块南侧退公园路道路中心线多层≥22米,高层≥27米;东侧退用地边界线≥5米;北侧退让应满足北侧边界线以外15米处底层窗台高度日照标准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1102-1、2号地块与用地周边保留建筑、已建建筑、在建建筑的距离必须满足日照、消防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二)建筑间距:1102-1、2号地块多层住宅建筑南北正面不小于1.3,底层为架空层时其建筑间距计算不得扣除。1102-1、2号地块高层住宅建筑住宅日照标准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同时南北向高层住宅间距之间最小间距不得小于30米。
(一)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距离:1102-1号地块南侧退公园路道路中心线多层≥22米,高层≥27米;西侧退政和路道路中心线多层≥22米,高层≥27米;东侧退用地边界线≥5米,南侧退用地边界线≥15米。1102-2号地块南侧退公园路道路中心线多层≥22米,高层≥27米;东侧退用地边界线≥5米;北侧退让应满足北侧边界线以外15米处底层窗台高度日照标准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1102-1、2号地块与用地周边保留建筑、已建建筑、在建建筑的距离必须满足日照、消防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二)建筑间距:1102-1、2号地块多层住宅建筑南北正面不小于1.3,底层为架空层时其建筑间距计算不得扣除。1102-1、2号地块高层住宅建筑住宅日照标准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同时南北向高层住宅间距之间最小间距不得小于30米。
宗地编号: | 拍1102-1 | 宗地面积: | 6850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湾址镇芜屯快速通道以西,政和路以东,公园路以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22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000万元 | |||||||
场地平整:现状自然平整 基础设施:通电、通路、通水、排水、通讯 | |||||||||
起始价: | 16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备注: |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居住配套商业(五)商业:1102-1号地块沿芜屯快速通道不得设置商业,公园路集中商业仅限设置在与政和路交叉口处,沿政和路及政和路与公园路交叉口处的商业总长度不得超过74米,小区内部可设置商业;沿政和路商业门面单间面宽不得小于7米。1102-2号地块沿芜屯快速通道及公园路不得设置商业,商业仅限小区内部设置。(六)市政要求:设置深埋式无动力化粪池等其他符合国家规范及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理方式,并实行雨污分流,区内所有管线均须下地设置。(七)配套要求: 1、按国家和我县有关规定进行配套设计;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标准按芜综治办[2007]1号文执行;物业配套用房按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2、居委会用房、幼儿园及社区服务中心与1102-2号地块统一配套建设,配套建设要求:(1)1102-1号地块配套设置社区居委会用房,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2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有关部门。(2)1102-1号地块配套建设一座占地不少于3000㎡的九个班的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幼儿园按规范进行设计及配套,且实际使用应同时满足1102-2号地块要求。(3)1102-1号地块配套建设社会卫生服务中心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000㎡。 3、1102-1号地块内现状水系应结合景观设计整治改造,具体方案以水务部门审核通过为准。 4、1102-2号地块居委会用房、幼儿园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在1102-1号地块统一配套建设。(一)本次土地拍卖成交价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二)建设工期:此次出让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三)保证金处置方式:报名时,收取拍卖资料费2000元,拍卖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其中90%计可冲抵首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0%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50%,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50%。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按期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1‰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四)土地交付方式、时间和付款方式:地块于出让成交后六个月内以“净地”方式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分二期付清,其中第一期在出让成交后三十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余款50%在出让成交后六个月内全部付清。全部土地款交清后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
宗地编号: | 拍1102-2 | 宗地面积: | 608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湾址镇芜屯快速通道以西,公园路以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22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500万元 | |||||||
场地平整:现状自然平整 基础设施:通电、通路、通水、排水、通讯 | |||||||||
起始价: | 14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备注: |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居住配套商业(五)商业:1102-1号地块沿芜屯快速通道不得设置商业,公园路集中商业仅限设置在与政和路交叉口处,沿政和路及政和路与公园路交叉口处的商业总长度不得超过74米,小区内部可设置商业;沿政和路商业门面单间面宽不得小于7米。1102-2号地块沿芜屯快速通道及公园路不得设置商业,商业仅限小区内部设置。(六)市政要求:设置深埋式无动力化粪池等其他符合国家规范及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理方式,并实行雨污分流,区内所有管线均须下地设置。(七)配套要求: 1、按国家和我县有关规定进行配套设计;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标准按芜综治办[2007]1号文执行;物业配套用房按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2、居委会用房、幼儿园及社区服务中心与1102-2号地块统一配套建设,配套建设要求:(1)1102-1号地块配套设置社区居委会用房,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2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有关部门。(2)1102-1号地块配套建设一座占地不少于3000㎡的九个班的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幼儿园按规范进行设计及配套,且实际使用应同时满足1102-2号地块要求。(3)1102-1号地块配套建设社会卫生服务中心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000㎡。 3、1102-1号地块内现状水系应结合景观设计整治改造,具体方案以水务部门审核通过为准。 4、1102-2号地块居委会用房、幼儿园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在1102-1号地块统一配套建设。(一)本次土地拍卖成交价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二)建设工期:此次出让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三)保证金处置方式:报名时,收取拍卖资料费2000元,拍卖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其中90%计可冲抵首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0%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50%,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50%。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按期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1‰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四)土地交付方式、时间和付款方式:地块于出让成交后六个月内以“净地”方式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分二期付清,其中第一期在出让成交后三十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余款50%在出让成交后六个月内全部付清。全部土地款交清后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者联合参加竞买,201102-1、2号地块须同时办理竞买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但此前在芜湖县范围内有违规拖欠价款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者联合参加竞买,201102-1、2号地块须同时办理竞买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但此前在芜湖县范围内有违规拖欠价款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08日 至 2011年01月28日 到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08日 至 2011年01月28日 到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28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28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1月28日15时00分 在 芜湖县行政中心第二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1年1月28日—2月18日16:00时,地点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在挂牌期间,至2011年2月16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1年2月16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1年1月28日—2月18日16:00时,地点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在挂牌期间,至2011年2月16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1年2月16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址镇环城南路62号
联 系 人:方向、高海宝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8821737
开户单位: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县支行
银行帐号:0220120180250150017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址镇环城南路62号
联 系 人:方向、高海宝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8821737
开户单位: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县支行
银行帐号:0220120180250150017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