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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三国土告字[2010]28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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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6(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E02-1803 宗地面积:  4053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滨海新城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1-1.8 建筑密度(%):  35-45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10万元
起始价:  106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E02-2203 宗地面积:  2452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滨海新城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1-1.8 建筑密度(%):  35-45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0万元
起始价:  64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E02-2204 宗地面积:  2834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滨海新城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1-1.8 建筑密度(%):  35-45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0万元
起始价:  74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E02-2703 宗地面积:  2662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滨海新城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1-1.8 建筑密度(%):  35-45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0万元
起始价:  70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E02-2704 宗地面积:  3322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滨海新城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1-1.8 建筑密度(%):  35-45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0万元
起始价:  87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E02-2903 宗地面积:  1502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滨海新城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1-1.8 建筑密度(%):  35-45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万元
起始价:  394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得单位受让工业建设用地后,根据三门县建设规划局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编制规划。各项用地指标和投资强度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和浙土资发【2007】9号文件规定。
    二、参加滨海新城工业用地出让预申请登记,经三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和滨海新城管委会审查确认,取得《竞买资格证明》,并已与三门县滨海新城管委会签订《企业入区协议》的企业方可申请参加。如果县外单位受让的,一个月内,须在三门县斥资设立工业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底价,价高者得(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场地回填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8日8时至16时止,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708室(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湫水大道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8日8时至16时止(以我局财务科出具的保证金票据为准)。并缴纳竞买报名费500元。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月1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16日2011年01月17日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708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17日2011年01月18日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708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1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18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1月19日09时00分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举办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者须携带竞买资格证明、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委托竞买的,须经竞买人住所地公证部门办理有关授权委托公证手续。
    3、建设用地出让价款缴付: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到局财务科办理转抵建设用地出让定金,竞得人与出让人在2011年3月10日前付清全部剩余建设用地出让价款。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2011年12月30日前全面动工建设,2013 年 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为鼓励竞得人早日动工建设,竞得人在2011年6月30日前动工建设,其委托滨海新城管委会填筑的黄海高程3.0米以上土石方单价按19.18元/立方米收取;竞得人未能在2011年6月30日前动工建设,其委托滨海新城管委会填筑的黄海高程3.0米以上土石方单价按27.69元/立方米收取。
    5、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 系 人:邵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
    开户单位:三门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三门县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207071109049005785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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