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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1〕01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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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爵溪街道东南沿海(下沙-白沙湾)JX01-01-05地块等九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位于爵溪街道东南沿海(下沙—白沙湾),地块九位于大目湾新城梅龙路与松兰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各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编号
地 块
出让
面积m2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爵溪街道东南沿海
JX01-01-05地块
6945
住宿餐饮
(旅游)
40年
0.8
30%
35%
200
50
爵溪街道东南沿海
JX01-01-06地块
19361
住宿餐饮
(旅游)
40年
0.8
25%
35%
550
150
爵溪街道东南沿海
JX01-01-08地块
2864
住宿餐饮
(旅游)
40年
0.05
5%
35%
80
20
爵溪街道东南沿海
JX01-01-09地块
3679
住宿餐饮
(旅游)
40年
0.05
5%
35%
110
30
爵溪街道东南沿海
JX01-01-11地块
1506
住宿餐饮
(旅游)
40年
0.05
5%
35%
50
15
爵溪街道东南沿海
JX01-01-12地块
30408
住宅及配套
住宅
70年
1
30%
30%
1400
400
爵溪街道东南沿海
JX01-01-30地块
42788
住宅及配套
住宅
70年
1
30%
30%
2000
500
爵溪街道东南沿海
JX01-01-31地块
14244
住宅及配套
住宅
70年
1
30%
30%
650
200
大目湾新城梅龙路与松兰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地块
21285
旅游用地(适建博物馆及配套设施)
40年
1.2
35%
30%
550
150
  二、竞买对象:
  地块一、二、三、四、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地块六、七、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地块九为经县文物管理部门认定拥有古代民俗文化艺术品收藏的专业旅游文化企业;以上竞买对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 2011年2月9日至2月16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承诺书(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地块九还需提供县文物管理部门出具的拥有古代民俗文化艺术品收藏的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1年2月16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1年2月9日8:30至2011年2月18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其他规定: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2011年2月25日前)付清成交地价款。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74- 65655979 65087873
  联 系 人 :张德云 陈豪杰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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