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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4月3日至4月14日挂牌出让湫街道九塘村新溧石线以西等3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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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溧出[2025]03号

  • 经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3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化率(%)出让年限(年)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增价规则及幅度
    NO.溧水2025G02

    溧水区洪蓝街道天生桥景区

    4773.14

    商业/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容积率  1.2建筑密度  100建筑限高  15 绿化率4011658010 (万元)
    NO.溧水2025G03

    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村新溧石线以西

    5680.64

    商业/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容积率  1.2建筑密度  100建筑限高  15 绿化率4012261010 (万元)
    NO.溧水2025G04

    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村新溧石线以西

    1245.35

    商业/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容积率  1.8建筑密度  100建筑限高  15 绿化率40381905 (万元)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只可以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3月14日 至2025年04月12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58.213.128.148:801/)(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12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17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溧水2025G04;

    • 报名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2日16时00分;

    •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2日16时00分;

    • 挂牌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09时30分;

    2、地块编号:NO.溧水2025G03;

    • 报名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2日16时00分;

    •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2日16时00分;

    • 挂牌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09时30分;

    3、地块编号:NO.溧水2025G02;

    • 报名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2日16时00分;

    •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2日16时00分;

    • 挂牌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09时3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竞得人不得建设私家庄园和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 (一)本批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NO.溧水2025G02: 1.该地块所建建筑物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销售。 2.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3.地块新型建筑工业化指标要求以《关于征询溧水区洪蓝街道天生桥社区天生桥公园游客服务中心地块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指标的复函》意见为准。 4.该地块地上建筑物已建成,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竞得人应向南京溧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支付已建地上建筑物工程造价款2200万元(不包含在挂牌出让起始价中);由竞得人与国资办另行结算。 NO.溧水2025G03: 1.该地块所建建筑物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销售。 2.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3.地块新型建筑工业化指标要求以《关于征询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村新溧石线以西地块(原李在凤粮仓)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指标的复函》意见为准。 4.该地块地上建筑物已建成,建筑面积约4950平方米,竞得人应向南京溧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支付已建地上建筑物工程造价款3100万元(不包含在挂牌出让起始价中);由竞得人与国资办另行结算。 NO.溧水2025G04: 1.该地块所建建筑物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销售。 2.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3.地块新型建筑工业化指标要求以《关于征询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村新溧石线以西(百果园)地块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指标的复函》意见为准。 4.该地块地上建筑物已建成,建筑面积约2190平方米,竞得人应向南京溧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支付已建地上建筑物工程造价款2300万元(不包含在挂牌出让起始价中);由竞得人与国资办另行结算。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17号

    • 联系电话:025-56226282

    • 联系人: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 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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