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3月24日协议出让闵行区莘庄社区03单元03-03A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
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住房用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 2、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以此条为准: ①该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 不得上市销售或以长期租赁等为名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 ②受让人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2号)等规定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租赁管理,并纳入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监管。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向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准入条件的对象出租,每次租约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禁止改变用途使用、转租、转借、群租、闲置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受让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在具体运营细则中明确相关管理要求。 ③受让人应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租赁价格每年上涨幅度不超过同地段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同期涨幅,且不超过5%;租赁价格初次定价和调价接受市、区房屋管理部门指导和备案管理。配套设施的租赁价格参照市场租金执行。 3、本合同项下房管部门意见:(1)本地块内套型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70%。(2)受让人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60日内按照住宅面积一次缴清配套费。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于配套费缴纳另有规定的项目,参照政策规定执行。(3)物业管理区域预划为1个。受让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地面上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照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配置,但不得低于一百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三十平方米配置。 4、本合同项下投资部门意见:根据《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文件要求,“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 5、本合同项下建设部门意见:(1)需在设计、施工阶段应用BIM技术。依据文件: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深化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住建规范联〔2023〕14号)。(2)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建建材〔2022〕679号)要求执行。(3)落实《关于加强闵行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管控的实施方案》,包括《闵行区住宅工程关键节点优化设计及施工技术管控工作指引》、《闵行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设计构造图例》。(4)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4(%)、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4(%)。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闵行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6、本合同项下电力部门要求:该地块需设置开关站1座,具体以地块电力配套方案为准。开关站设置需靠近市政道路,便于电力进出线通道设置。所有电业站(需要设置的所有开关站、配电站等设施)需00层以上设置,且权属无偿归电力公司所有。 7、受让人须在闵行区注册成立属地项目公司(已属地的公司除外)。 8、本合同项下房管部门要求:该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815套(住宅型)、622间(宿舍型),具体以规划设计方案批复为准 9、本合同项下民防部门要求:(1)闵行区莘庄社区03单元03-03A地块,用地性质为四类住宅用地Rr4,属于人防结建范围。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民防审批和监督管理规定(沪民防规〔2020〕3号)》,该地块应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10%配建人防工程,抗力级别为抗核武器级别6级,抗常规武器级别6级,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部。(2)本次出让地块内无已建人防工程、无人防骨干工程规划。(3)根据防空警报设置规划,在该地块待建建筑屋顶,配建一个不小于10㎡的防空警报设施用房,建成后由区国动管理部门使用。(4)在设计方案意见征询阶段,需报人防部门审查。 二、公共服务设施 1、03-03A地块内沿西园路布局公共开放空间3761平方米,与西侧公共绿地结合设置,形状可变,需保证公共绿地延续性。 2、按照控规,地块内设置公共通道2条,宽度控制为6米,公共通道线位和端口位置可根据后续实施方案进行调整。该公共通道以确保连续舒适的步行为主,满足机动车应急救助通行要求,公共通道两端不得设置围墙,应保持24小时向公众开放。 3、配建计容9256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配建8000平方米文体中心、97平方米居民委员会、270平方米运动场、36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1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4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49平方米物业用房、60平方米公共厕所、80平方米小型垃圾压缩站,公共服务设施宜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其中养育托管点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设置,建议设置在一层。其中建筑面积为8806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8000平方米文体中心、97平方米居委会、36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1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和249平方米物业),受让人须在项目完成竣工备案一年内无偿移交给莘庄镇,后续运营管理由镇政府统筹安排。 三、其他建设和管理要求 1、装配式、绿色建筑及其他建管要求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2)出让宗地中建筑应当达到的绿色建筑标准为:绿建基本级; 2、绿化方面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中的绿地率不低于 35% ,绿化面积不小于 12721.87 平方米,集中绿地率不低于10% 。 |
二、公示时限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sh.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