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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3月25日协议出让杨浦区新江湾社区E1-08A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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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杨协示字(2025)第2号
经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杨浦区 | 杨浦区新江湾社区E1-08A地块(新江湾城街道439街坊) | 东至E1-09规划公共绿地、南至E1-08E公共通道,西至江湾城路,北至E1-09规划公共绿地 | 三级 | 5.71 | 1.1 | 普通商品房 | 普通商品房:70年 | 370000.00 | 上海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受让人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新江湾社区A3-06地块新建初级中学的代建费用,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80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9800平方米,地下约13000平方米),代建费用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低于12600元缴纳给杨浦区教育局(具体以区发改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批复为准),并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建设。 2、绿化建设要求。该地块绿地率不少于35%,其中集中绿地率不少于10%,建设标准每平米不低于1000元。绿化种植要求具体按照《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沪绿容规[2018]6号)执行。 3、装配式建筑建设及管理要求。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配套建筑按照沪建建材〔2019〕97号执行。 4、绿色建筑标准。按照《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上海市绿色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沪建建材[2021]694号文)的要求,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并取得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包括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5年03月25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杨浦区惠民路800号2号楼
单 位: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0090
联系电话:021-25032093
联 系 人:王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sh.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