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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3月30日协议出让宝山区BSP0-0601单元06-01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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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宝协示字(2025)第1号


经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宝山区

宝山区BSP0-0601单元06-01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杨行镇老集镇)

东至06-02B地块、南至06-02A地块,西至06-02A地块,北至杨桃路

七级

0.179

1.2

商业用地(社区商业)

商业用地:40年

1575.00

上海宜为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建设管理要求: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文的相关要求,本地块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2、公建配套要求:配建一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配建1处一机两箱生活垃圾压缩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40平方米。配套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归受让人所有。

3、本合同项下建管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沪建建管联〔2017〕326号)等文件,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4、(1)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民防审批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结建范围,应按地上建筑面积10%配建人民防空工程。由于该地块人防工程应配建面积少于1000平方米,属于符合不宜修建人防工程的情形规定,缴费标准按地上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缴纳。(2)此地块无现状人防设施。根据防空警报设置规范要求,在杨行杨鑫社区BSPO-0601单元06-01地块,按照《上海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图集》要求,建设一间不少于10平方米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构筑形式为钢筋混凝土结构III型,同步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前,建设单位应与民防管理部门签订交付使用协议,并办妥交接手续。

5、本地块应分别在场地、建筑、绿化和道路等方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内容,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对应设计降雨量19.21mm)、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0%,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宝山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9-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6、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在杨行镇集体经济组织回购前自持建筑面积100%的商业物业。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5年03月30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宝山区宝林路45号

单 位: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1900

联系电话:56697417*8005

联 系 人:庄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sh.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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