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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7月9日协议出让嘉定区嘉定镇街道西门历史风貌区C3-11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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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嘉协示字(2025)第3号


经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嘉定区

嘉定区嘉定镇街道西门历史风貌区C3-11地块

东至项泾西街、南至西练祁河,西至西大街104弄,北至西大街

七级

0.16

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830.00

上海嘉定城发西门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1、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100%(计1479.7平方米)的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物业外)。

2、本次出让范围内风貌建筑1479.7平方米。保护、利用和管理要求如下:(1)按照《上海市嘉定区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C1、C2、C3等街坊局部调整附加图则(风貌保护控制图则)》执行;(2)根据《上海历史风貌保护指南》相关要求,落实经专家论证的风貌建筑分级保护要求(详见附图),风貌建筑保护更新分类方式应在建设工程方案设计阶段,根据风貌建筑分级保护要求,经历保专家委员会论证后确定:(3)受让人对地块内风貌建筑进行保护更新应符合本市工程质量,消防安全等相关管理要求 。

3、环卫设施建设要求:(1)本项目因地块特殊性,C3-11、C4-12、C4-13、C4-14、C4-15地块环卫设施统一设置在C4-12地块内便于环卫机械化作业位置;(2)生活垃圾收集房设置,需根据《垃圾房技术要求》(DB31/T1374-2022)等相关要求,根据垃圾产生量以及垃圾分类投放要求合理设置,设置位置需便于环卫机械化作业,垃圾房设置点应具有上下水、通风照明等功能;(3)装修垃圾与大件垃圾房设置,需根据《垃圾房技术要求》(DB31/T1374-2022)等相关要求,根据垃圾产生量合理设置,设置位置需便于环卫机械化作业。装修垃圾与大件垃圾房地面应做硬化处理。

4、出让宗地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民防工程,民防工程等级甲类。战时用途:二等人员掩蔽部,抗力级别为核六级,常六级。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5年07月09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单 位: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310室住房和公共服务项目科

邮政编码:201800

联系电话:59998626

联 系 人:卫芳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sh.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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