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7月28日协议出让嘉定区城北大型居住社区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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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嘉协信示字(2025)第2号
经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嘉定区城北大型居住社区JD010201单元0107B-01地块 | 东至白墙港、南至闵家浜,西至秋竹路,北至树屏路 | 八级 | 2.69 | 2.18 | 征收安置房 | 征收安置房:70年 | 1、住宅建设要求: (1)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本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计47039.2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2、自持物业要求: 征收安置房及配套商业物业由区政府指定部门整体回购,配套商业物业不得再次分割转让。 3、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意见: 本地块出入口设置应充分考虑与道路跨河桥梁坡度的间距关系。 4、根据住房建设部门意见: (1)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执行绿色建筑有关要求和标准的通知》(沪建建材〔2024〕649号),出让宗地中建筑应当达到的绿色建筑标准为: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2)建筑屋顶安装光伏面积比例不低于30%,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不低于165973.07kwh/a;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初始发电效率要求为:采用晶硅组件的不应低于18%,采用薄膜组件的应不低于12%,采用透明幕墙薄膜组件的无初始发电效率要求。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太阳能保证率和集热器效率应均不低于50%,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的,系统制冷COP应不低于3.5,采用空气源热泵系统的,能效等级应达到一级。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可再生能源指标应用要求。 (3)本地块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4%、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2%。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4)根据《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25版)》要求,本地块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需采用BIM技术。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5年07月28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单 位: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310室住房和公共服务项目科
邮政编码:201800
联系电话:021-59998626
联 系 人:卫小姐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ghzyj.sh.gov.cn)及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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