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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绩国土告字[2010]09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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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绩溪县政府批准,绩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出让地块现状土地条件为准;其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二)主要建设绩溪大卖场(购物中心),需引进国内著名品牌零售连锁超市(购物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9000平方米,投资不动产用于商业用途不少于15年;其中项目一至三层商业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竞买人竞得地块后,必须按照项目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及概念性建筑设计(含建筑效果图)进行开发建设。
宗地编号:  2010-52 宗地面积:  6548平方米 宗地坐落:  绩溪县扬之南路与龙川大道交叉口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6.3 建筑密度(%):  ≤67
绿化率(%):  ≥15 建筑限高(米):  ≤86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500万元/公顷 加价幅度:  75万元/公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15日2011年01月03日绩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15日2011年01月03日绩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0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0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1月04日09时30分绩溪县国土资源局(具体地点另行确定)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地块为带概念性规划出让,地块应参照绩溪县财富广场[绩溪大卖场(购物中心)]概念性方案进行建筑设计,建筑应设计为商业住宅综合体,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一)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我局与受让人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受让人必须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二)报名截止时,拍卖地块如不具备法定拍卖条件等,将从次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转为挂牌时间:2011年元月4日-元月13日,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2011年元月11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绩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方维善 汪启明
    联系电话:0563-8168916 13865483728
    开户单位:绩溪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执收单位:绩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绩溪县支行
    银行帐号:277001040000477
 

绩溪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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