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盱眙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盱告字[2011]03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26

关键字:

        经盱眙县人民政府批准,盱眙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XG11015 合欢大道西侧大同影视地块 9610 工业 ≥1.0 ≥40 ≤13 50 20 92.2560 5元/平方米及其整倍数
XG11016 塘古路北侧恒信粘土地块 3417 工业 ≥1.0 ≥40 ≤13 50 6 32.8032 5元/平方米及其整倍数
XG11017 塘古路南侧玖川科技地块 36924 工业 ≥1.0 ≥40 ≤13 50 70 354.4704 5元/平方米及其整倍数
XG11018 龙山路南侧昌盛电气地块 49323 工业 ≥1.0 ≥40 ≤13 50 100 473.5008 5元/平方米及其整倍数

   1、编号:XG11015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
       投资强度:12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编号:XG11016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
       投资强度:12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3、编号:XG11017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
       投资强度:12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4、编号:XG11018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
       投资强度:12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盱眙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1、项目符合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规划、住建、环保等主管部门规定的投资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 3、申请人拟投资的项目在开发区内的,须经江苏省盱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查,符合经济开发区功能分区要求;同时必须符合出让地块使用条件设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1月26日至2011年02月25日,到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2月15日至2011年02月25日,到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2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2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XG11015地块:2011年02月15日8时 至2011年02月28日16时;
2、XG11016地块:2011年02月15日8时 至2011年02月28日16时;
3、XG11017地块:2011年02月15日8时 至2011年02月28日16时;
4、XG11018地块:2011年02月15日8时 至2011年02月28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实行有底价挂牌出让,不到底价不成交。 2、报名时收取的竞买保证金,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保证金视为定金,作为竞得人履约的保证,该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 3、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交纳。 4、地块外部条件(水、电、路、排水等)均以现状为准。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的15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合同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6、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 7、规划设计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设计条件,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8、地块内外涉及电力线路的,建筑高度、安全距离等须符合电力管理部门要求。 9、本次挂牌的工业项目用地,竞得人应当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开始动工建设,一年内建成投产。 10、单位用地指标须符合《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06年版)》要求。 11、其他情况详见土地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7-88266625、13805234396、13770440880
        联 系 人:周先生、王先生
        开户单位: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江苏盱眙农村合作银行
        账       号:3208300101201000042915
 

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01月26日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