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告字[ 2011]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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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锡国土(工)2011-1 | 地块位于锡山经济开发区东廊路东、胶山路北 | 66669 | 工业 | >0.80 | >45 | 50 | 557 | 2786 | 200 |
1、编号:锡国土(工)2011-1
建设内容:投资项目应按市规划局出具的XDG(XD)-2010-35号地块规划文本有关规定要求实施建设
投资强度:280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下列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中止,所支付的定金按50%及定金以外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一)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12个月;(二)由省环境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9个月;(三)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6个月。
二、竞买资格:(1) 地块投资额不低于280万元/亩,即总投资不低于28000万元。(2) 投资项目必须符合省、市关于集约、节约用地的相关要求。(3) 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环保要求。(4) 竞得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1月26日至2011年02月24日,到无锡市国土资源局203、205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2月14日至2011年02月24日,到无锡市国土资源局203、205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24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2月24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文华路199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锡国土(工)2011-1地块:2011年01月26日9时 至2011年02月24日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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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文华路199号)
联系电话:0510-85726095
联 系 人:张锡英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01月26日
201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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