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12月9日拍卖出让双流区怡心街道清等7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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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出让人委托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 7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人 | ||||
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
1 | SLG-(07)-2025-018 | 双流区怡心街道清河社区4组 | 20450.70 合30.6761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楼面地价:11000元/平方米
| 9000 | 2025年12月09日10时 | 不小于20451平方米且不大于40901平方米 | 不大于25%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620米且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且不得低于6层),同时不大于80米。若要突破净空保护要求须取得机场管理相关部门的书面批复。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0.6761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唐志: 028-85826150 |
2 | DB2025-10 | 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凤凰山社区3、4、5组 | 27713.05 合41.5696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楼面地价:3700元/平方米
| 2300 | 不小于27714平方米且不大于30484平方米 | 不大于42%,且满足《住宅项目规范》相关要求。 | 建筑高度不高于36米,且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05米,若需突破此高程须取得空管部门书面批复同意。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41.5696 指标价款 |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园城市建设局 刘敏: 028-81339972 | |
3 | DB2023-25 | 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清水堰村10组 | 43765.47 合65.6482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楼面地价:3750元/平方米
| 5000 | 大于43766平方米且不大于65648平方米。 | 不大于30%,且满足《住宅项目规范》相关要求 | 满足片区城市设计;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05米,若需突破此高程须取得空管部门书面批复同意。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65.6482 指标价款 |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园城市建设局 刘敏: 028-81339972 | |
4 | DJY2025-19(0701/0901) | 都江堰市幸福街道翔凤桥社区 | 9180.86 合13.7713亩 |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商业用地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405万元/亩(其中,住宅部分418万元/亩,商业部分287.9971万元/亩) | 1674 | 大于9180.86平方米且不得大于14689.38平方米(商业建筑混合比例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5%,且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0%) | 不得大于35% | 不得大于23米,临河建筑高度不得大于17米 |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商业用地 | / | 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王思源: 028-89741997 | |
5 | PZ2025-16(070102) | 彭州市天彭街道瑞和路以南,九峰路二段以东(光明社区2组、6组、7组) | 21664.34 合32.4965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410万元/亩 | 3331 |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大于21664.34平方米且不大于38995.812平方米,容积率>1.0且≤1.8 | ≤30% | ≤60米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32.4965 指标价款 |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王维: 028-83873727 | |
6 | DY2025-012(252) | 大邑县安仁镇 | 40302.09 合60.4531亩 | 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楼面地价:1800元/平方米(其中,住宅部分2276.64元/平方米,商业部分1323.36元/平方米)
| 2200 | 大于40302.09㎡且不大于48362.50㎡;大于1.0且不大于1.2 | 不大于40% | 不大于15米 | 商业用地(0901)、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其中混合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计容总建筑面积40%且小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 | / | 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孟文静: 028-88265095 | |
7 | DY2025-011(252) | 大邑县安仁镇 | 43025.36 合64.5380亩 | 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楼面地价:1800元/平方米(其中,住宅部分2277元/平方米,商业部分1323元/平方米)
| 2400 | 大于43025.36㎡且不大于51630.43㎡;大于1.0且不大于1.2 | 不大于40% | 不大于15米 | 商业用地(0901)、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其中混合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计容总建筑面积40%且小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 | / | 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孟文静: 028-88265095 | |
二、本次拍卖宗地采取“竞地价”方式进行拍卖,具体详见出让文件。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须按所竞买宗地对应金额足额缴纳。已注册为网上报名用户的竞买申请人须在2025年12月08日16时之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2025年12月08日16时30分之前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土地交易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9)
三、本次拍卖的SLG-(07)-2025-018号宗地:
(一)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宗地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中至少一方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意向竞买人报名竞买的每宗宗地须提交叁份签章的《竞买承诺书》,在提交《竞买承诺书》时,须一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二)意向竞买人参与本宗地竞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融资便利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公司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意向竞买人报名参与宗地竞买,须提供《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和《关于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情况的审查报告》(须带二维码,以下简称《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作为《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的附件,竞买人每报名一宗地须对应提交一份《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由《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22年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情况的公告》(川注协〔2023〕1号)明确的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审查报告》中除封面外的首页须按模板明确审查意见。对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本公告要求或出让合同约定,取消意向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取消土地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解除土地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缴纳的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年内不得参与成都市的土地招拍挂活动,并在市住建局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给予信用扣分。
(三)参与该宗地竞买的意向人在现场提交竞买申请书领取竞价号牌时,须一并提交签章的《竞买承诺书》和《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及相应附件),作为取得竞买资格及领取竞价号牌的要件。(《竞买承诺书》、《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审查报告》审查意见页模板、川注协〔2023〕1号文,下载地址:https://www.cdggzy.com/)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查阅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并于2025年11月19日起下载出让文件。
五、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应按照《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要求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指标购买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六、DJY2025-19(0701/0901)号宗地采取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分类计价方式出让,分摊比例按照本宗地土地估价相关原则确定的商住价格比例(住宅部分:92.89%,商业部分:7.11%)确定,最终成交价格按照上述比例进行分摊。项目竣工后,各用途分摊面积在《规划条件》规定兼容比例范围内发生变化的,土地价款不予退还。
七、DY2025-012(252) 号宗地采取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分类计价方式出让,分摊比例按照本宗地土地估价相关原则确定的商住价格比例(住宅部分:63.24%,商业部分:36.76%)确定,最终成交价格按照上述比例进行分摊。项目竣工后,各用途分摊面积在《规划条件》规定兼容比例范围内发生变化的,土地价款不予退还。
八、DY2025-011(252) 号宗地采取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分类计价方式出让,分摊比例按照本宗地土地估价相关原则确定的商住价格比例(住宅部分:63.25%,商业部分:36.75%)确定,最终成交价格按照上述比例进行分摊。项目竣工后,各用途分摊面积在《规划条件》规定兼容比例范围内发生变化的,土地价款不予退还。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敬请各竞买人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详 情 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https://dnr.sc.gov.cn)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s://mpnr.chengdu.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28-61889270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28-61889199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14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