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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虞告字[2011]4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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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上虞市人民政府批准,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虞市汽车市场10号地块 宗地面积:  19672平方米 宗地坐落:  小越镇新宅村,西至329国道绿化带,南至胜康丰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北至采石场,东至山体和采石区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0.6-1.2 建筑密度(%):  35-50
绿化率(%):  ≥1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0万元
起始价:  36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开发实力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竞买对象若属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2月14日2011年02月21日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2月14日2011年02月21日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2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2月2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2月22日09时30分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加竞买的,为本人身份证与有效证件。
    2、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51%(含)以上。
    3、在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市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
    4、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5、建设内容: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6、受让方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前必须取得与汽车生产厂家签订的轿车“4S”销售服务店意向书(授权书),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土地使用权。
    7、若受让方为市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上虞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8、若报名不足三家,则该标的在2月22日上午8时30分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对象即转为挂牌竞买对象)。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3月1日下午4时整。挂牌报价时间:自2011年2月22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1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的工作时间内
    9、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129092
    开户单位: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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