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12月25日至1月6日挂牌出让黄埔区永安大道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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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5〕44号
经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州市黄埔区YH-L1-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YH-L1-9 | 总用地面积(㎡) | 2891.03 | ||
用地位置 | 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道以东、华峰路以北 | ||||
出让年限(年) | 40 | 容积率 | ≤0.5 | 建筑密度(%) | ≤40 |
绿地率(%) | ≤30 | 建筑限高(m) | ≤24 | 用地性质 | 加油加气站用地(B41) |
起始价(万元) | 1877 | 增价幅度(万元) | 50 | ||
保证金(万元) | 人民币 | 港币 | 美元 | ||
375.4 | 412 | 54 | |||
土地移交 |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 ||||
备注 | 1. 出让价格未包含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地下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除外),项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明确后,办理登记前,受让人需申请缴交地下空间出让金,计收标准按申请补缴时点的政策执行。 2. 地块内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土资源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料的相关规定,超出该项目自用部分的砂石土资源应交由属地政府处置,不得自行销售,不得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 ||||
二、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竞买申请人是独立法人的,参与竞买的代表须为其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受托人;竞买申请人是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参与竞买的代表必须为机构负责人或获得授权的受托人。
(二)竞买申请人营业范围须为能源行业 (同时经营石油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成品油批发,燃气经营),并持有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 充装许可证》(介质:氢气)。
(三)本地块须严格按照《广州市黄埔区YH-L1-9地块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5〕8285号)开发建设。竞得人须在本地块建设包含充电、光伏发电、商业零售服务的综合能源站。
(四)竞买申请人须承诺,土地交付后1年内动工,2年内投入运营,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投营年营业收入8400万元,缴纳税收约700万元;受让地块后5年内达到规模运营,年营业收入1.2亿元,年缴纳税收约1000万元。
(五)本地块内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要求、装配式建筑要求、好房子建设要求、节能环保、噪声振动等建设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六)竞买申请人须承诺,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埋藏,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七)该地块涉及轨道交通40号线。在建筑报审前,应取得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经营单位的书面意见。
(八)该地块西侧规划有医疗卫生用地。本地块在后续建设及运营阶段需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开展评估并做好落实,减少对医院运行的影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24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29日17时
(三)缴保证金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2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6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4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6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1月6日10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本次挂牌出让在以现金缴纳作为竞买保证金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保函替代现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有关保函的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工作规则(试行)》和《广州土地市场交易使用纸质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操作须知》。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5年12月29日12时前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1月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我局将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示期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共5日,竞得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0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二)建设期限: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十三)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自然资源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A栋5楼
联系人:(020)31603001、82112278;联系人:吴小姐、吴先生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020)32058952;联系人:田先生、侯小姐、陆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联系人:杨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423、28866569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