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3月4日至3月16日挂牌出让海昌南路西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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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自然资告字〔2026〕8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开工后半年内投资额(万元) | 亩均营收 (万元/年)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海自然字26014号 | 马桥街道经编九路东侧、经编八路北侧 | 0.8405 | 旅馆、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 2.0-2.5 | ≤45% | ≥15% | 750 | 3000 | 竣工后3年内960 | 40 | 490 | 2420 |
2 | 海自然字26015号 | 马桥街道吉恩仕大道南侧、海昌南路西侧 | 1.2198 | 餐饮、零售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 1.5-2.0 | ≤45% | ≥15% | 600 | 4000 | 竣工后3年内960 | 40 | 800 | 4000 |
二、挂牌出让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
五、本次挂牌公告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3日;
报名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3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16:00);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6年3月4日10: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10: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657729 陆女士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28170 姚先生 曹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开工后半年内投资额、亩均营收等建设条件(具体详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表格)。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备案。
2.海自然字26014号地块零售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餐饮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2%,各用地比例与相应功能的建筑面积占比要求一致;项目须100%自持。
3.海自然字26015号地块餐饮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0%,零售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7%,各用地比例与相应功能的建筑面积占比要求一致;项目须100%自持。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