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3月5日至3月18日挂牌出让新城区韩森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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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其中1宗经营性用地、7宗产业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序号 | 地籍 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用途 | 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出让宗地 咨询联系电话 | ||||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配建设施 | ||||||||||
1 | XC新城区韩森路以南、幸福路以东 | 38213.36住宅、商服(共用宗) | 1.在XC11-7-160地块38.792亩划拨中小学用地上建设公办中学1所,办学规模36班; 2.在宗地规划内建设南北向道路规划长度360米,宽17米,东西向道路长度230米,宽20米,总面积10720平方米市政道路及2490平方米公园绿地 | 41030 | 1000 | 王女士029-61329392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宗地情况、竞买要求:
(1)地块建设公办中学1宗地竞得人须在宗地规划内建设南北向道路规划长度360米,东西向道路长度230米,总面积10720平方米公园绿地(以最终实施方案为准)。竞得人须在土地竞得后分别与新城区住建局、城管局签订《西安市新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及移交监管协议》、《西安市新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及移交监管协议》,具体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工期等按照协议要求执行。由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落实。
(3)(4(5宗地装配式建筑或绿色建筑等有关要求按照规划条件书约定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参加2.参与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4.5.以上挂牌经营性用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公告期间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请致电宗地联系人,对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网上挂牌交易业务咨询: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三处:86510029(转80709)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处:86510029(转80715)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86510029(转80211),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2楼服务台12号窗口。
网址:http://sxggzyjy.xa.gov.cn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