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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月11日协议出让黄浦区C020102单元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6-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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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黄协示字(2026)第1号


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黄浦区

黄浦区C020102单元055-4(部分)地下空间地块

东至淮海公园、南至太仓路,西至055-2地块,北至055-2地块

一级

0.53

/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40年

6039.00

新世代淮中商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1、受让人须在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进行方案设计,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地块的开发建设。

2、本地块应与055-2地块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地块开发不超过三层,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169.3平方米。地块内配建不少于200个公共停车位。

3、本地块应配建700平方米公园管理用房,用于区绿化管理部门对淮海公园养护管理使用,产权归受让人所有。

4、绿色建筑:根据《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关于本市执行绿色建筑有关要求和标准的通知》,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并取得绿色建筑竣工或运行标识。鼓励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运行和评价,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5、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本地块应在设计和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6、水务管理:该地块周边排水体制为合流制,根据《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地块内部雨、污水分流。同时,污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合流管。

7、环卫设施:(1)本地块应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02平方米的环卫道班房,具体建设标准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予以明确,建成后产权需无偿移交区市容管理部门。(2)本地块应在地下一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式)一座,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一机两箱配置标准,建设标准请参考《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式)设置标准》(DG/TJ08-402-2021)。同时应满足环卫车辆通行要求,建成后产权需无偿移交区市容管理部门。

8、民防设施:(1)根据经济建设落实国防要求有关规定,本项目地下空间应按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建设。(2)本地块范围内有3个既有民防工程,因项目建设需要拆除的,受让人应当向民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拆除审批手续,并在项目中落实拆除审批意见。

9、信息基础设施:地块信息基础设施应满足地块通信需求,同时为运营商提供机房、电力、传输等配套设施条件。

10、地块内地下管线等由受让人根据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自行办理有关搬迁、复位、拆除或废除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应符合市政、民防等相关建设管理要求。

11、受让人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改变。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6年02月11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黄浦区延安东路300号

单 位: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电话:33134800转20349

联 系 人:刘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sh.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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