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国土资源局2月21日至3月2日挂牌出让八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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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八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m2)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系数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
G2011
01-1
|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
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20040.1
|
≥0.8
|
≥30%
|
1800
|
50
|
288.58
|
87
|
G2011
01-2
|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
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1806.5
|
≥0.8
|
≥30%
|
1800
|
50
|
26.01
|
8
|
G2011
01-3
|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
工业(金属制品业)
|
3086.4
|
≥0.8
|
≥30%
|
1800
|
50
|
44.44
|
14
|
G2011
01-4
|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
工业(印刷业)
|
19158.2
|
≥0.8
|
≥30%
|
1800
|
50
|
275.88
|
83
|
G2011
01-5
|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
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
13336
|
≥0.8
|
≥30%
|
1800
|
50
|
192.04
|
58
|
G2011 01-6
|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
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
13336
|
≥0.8
|
≥30%
|
1800
|
50
|
192.04
|
58
|
G2011 01-7
|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
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10003.3
|
≥0.8
|
≥30%
|
1800
|
50
|
144.45
|
44
|
G2011 01-8
|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
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22165
|
≥0.8
|
≥30%
|
1800
|
50
|
319.18
|
96
|
上述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具体规划要求:
(一)建筑间距:G201101-1号地块建筑西退南次二路道路中心线≥20米;G201101-2号地块建筑退一棵松路道路中心线≥20米;G201101-2、3号地块退外环路道路中心线≥17米;G201101-4号地块建筑退工业园主干道道路中心线≥40米、建筑南退纬三路道路中心线≥17米;G201101-5、6、7、8号地块建筑退余林路道路中心线≥16米;G201101-8号地块退经一路道路中心线≥20米。
其他退用地边界线≥5米(不含G201101-1、3号地块);在满足建筑防火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与用地周边保留建筑的距离必须满足消防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二)所有设计必须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关规定。
(三)市政要求:实行雨污分流,雨水与园区道路雨水管相接,污水与园区道路污水管相接。
(四)配置要求:围墙采用通透式围墙。
(五)建设工期:交地之日起12个月竣工。
(六)具体项目环境保护要求须按环评和批复建设。
二、有关事宜:
(一)竞买人资格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竞得工业用地者必须按约定的工业行业、投资强度投资建设。项目用地须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且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范围。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2月28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2月28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16时。
(六)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1年2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地块挂牌时间为2011年2月21日8时至2011年3月2日16时。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成交价不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三)保证金处置方式:报名时,收取资料费2000元,挂牌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后可冲抵付款,未成交者在挂牌出让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
(四)土地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本次土地于挂牌成交后三十日内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在挂牌成交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单位: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 490544588898093001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址镇环城南路62号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联 系 人:洪福金 胡彭
(一)建筑间距:G201101-1号地块建筑西退南次二路道路中心线≥20米;G201101-2号地块建筑退一棵松路道路中心线≥20米;G201101-2、3号地块退外环路道路中心线≥17米;G201101-4号地块建筑退工业园主干道道路中心线≥40米、建筑南退纬三路道路中心线≥17米;G201101-5、6、7、8号地块建筑退余林路道路中心线≥16米;G201101-8号地块退经一路道路中心线≥20米。
其他退用地边界线≥5米(不含G201101-1、3号地块);在满足建筑防火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与用地周边保留建筑的距离必须满足消防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二)所有设计必须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关规定。
(三)市政要求:实行雨污分流,雨水与园区道路雨水管相接,污水与园区道路污水管相接。
(四)配置要求:围墙采用通透式围墙。
(五)建设工期:交地之日起12个月竣工。
(六)具体项目环境保护要求须按环评和批复建设。
二、有关事宜:
(一)竞买人资格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竞得工业用地者必须按约定的工业行业、投资强度投资建设。项目用地须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且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范围。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2月28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2月28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16时。
(六)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1年2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地块挂牌时间为2011年2月21日8时至2011年3月2日16时。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成交价不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三)保证金处置方式:报名时,收取资料费2000元,挂牌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后可冲抵付款,未成交者在挂牌出让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
(四)土地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本次土地于挂牌成交后三十日内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在挂牌成交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单位: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 490544588898093001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址镇环城南路62号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联 系 人:洪福金 胡彭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