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号象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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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编号 |
地 块 |
出让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一 |
石浦镇凤上路与凤栖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
51115 |
住宅 及配套 |
住宅 70年 |
≥1.0 且≤2.2 |
≤25% |
30% |
12000 |
3000 |
13170 |
教育 (幼儿园) |
50年 |
≤0.7 |
≤22% |
35% |
||||
二 |
原象山县大塘港管理处地块 |
27535 |
住宅 及配套 |
住宅 70年 |
≥1.0 且≤1.25 |
≤25% |
30% |
1450 |
300 |
三 |
晓塘乡黄埠村东侧地块一 |
55505 |
住宅 及配套 |
住宅 70年 |
1.0 |
≤25% |
30% |
3130 |
810 |
晓塘乡黄埠村东侧地块二 |
13846 |
住宅 及配套 |
住宅 70年 |
1.0 |
≤30% |
30% |
地块一位于石浦镇凤上路与凤栖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二位于石浦镇金星下农村;地块三位于晓塘乡黄埠村东侧、三黄线北侧。各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 2010年2月22日至3月2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0年3月2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0年2月23日8:30至2010年3月4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其他规定: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74- 65733030 65655979
联 系 人: 张德云 卢志华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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