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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3月7日至3月18日挂牌出让宝坻区潮阳大道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1-02-14

关键字:天津 土地挂牌 第一地产网

津宝(挂)2010-15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宝(挂)2010-15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宝坻区潮阳大道北侧,其四至为:东至渠阳路,南至潮阳大道,西至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地块,北至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地块(以牌文件附图为准),现状场地平整。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12279.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100米。
  该地块须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40年,起始价为5540万元(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竞买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宝坻区的,应按照规定在宝坻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8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1年3月16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17:30。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1年2月14日至2011年3月6日,自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3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18日14:30在天津土地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0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022)29266069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1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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