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3月30日公开出让泉州南少林寺片区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项目西南侧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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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国土资告字[2011]4号
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8(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0-11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3498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塘社区范围内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1-11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3504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泉州丰泽区华大片区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96 | 建筑密度(%): | ≤24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1-12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5619.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区新华北路邮电小区大门东南侧、西湖公园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1-13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119353.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泉州南少林寺片区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项目的西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4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1-14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497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丰泽区沉洲社区、中升雅园东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3.6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1-15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103738.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内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5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1-16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5841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5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1-17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9077.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鲤城区金龙街道曾林社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要求说明
1、出让地块界址、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文件和相关的红线图,以及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宗地图。
2、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2011-11号地块相邻用地8.68亩,系以划拨方式提供给华侨大学、电信公司作为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2011-11号地块的竞得人应负责代建该拆迁安置房30000平方米,代建费为2800元/平方米,建设和装修标准必须按国家房屋工程建设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以及拍卖文件要求执行。华侨大学、电信办公楼的具体建筑设计方案必须征求泉州丰泽社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
4、如非鲤城区的法人竞得2010-11号地块的,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90天内,在鲤城区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5、2011-13号地块,竞得人须按已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进行设计和开发建设,其中用于文化旅游服务功能的经营面积应达到总经营面积的20%以上,并配套建设一个四星级以上(含)酒店服务标准的游客接待中心。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居委会)约200平方米、社区医疗服务用房约100平方米、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包含青少年、老年人活动中心)约200平方米、幼儿园一所(6个班规模),以及占地面积100平方米的社区民俗活动场所一处(按南少林寺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提供的方案图建设,工程投资成本30万元),由竞得人负责建设,并无偿移交社区使用、管理及维护。同时,C地块西北侧陡坎边坡支护工程,以及C、D地块南侧一条长950米、宽14米的市政府道路,由竞得人按国家相关标准负责投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丰泽区政府指定的部门使用、管理及维护。
6、2011-14号地块,其规划建设用途应符合鲤城区政府要求。
7、2011-15号、2011-16号地块,应作为从事太阳能薄膜电池产业的上下游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建设用地;其用途应符合江南高新园区规划要求。
8、2011-17号地块,其用途应符合江南高新园区规划要求。
9、竞得人违反上述条件的,出让人将按拍卖、挂牌文件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011-15号、2011-16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或竞买申请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从事制造和销售的太阳能薄膜电池产品必须拥有完整的自有知识产权(应提供相应的专利证书)。
(二)相关要求说明
1、出让地块界址、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文件和相关的红线图,以及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宗地图。
2、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2011-11号地块相邻用地8.68亩,系以划拨方式提供给华侨大学、电信公司作为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2011-11号地块的竞得人应负责代建该拆迁安置房30000平方米,代建费为2800元/平方米,建设和装修标准必须按国家房屋工程建设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以及拍卖文件要求执行。华侨大学、电信办公楼的具体建筑设计方案必须征求泉州丰泽社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
4、如非鲤城区的法人竞得2010-11号地块的,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90天内,在鲤城区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5、2011-13号地块,竞得人须按已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进行设计和开发建设,其中用于文化旅游服务功能的经营面积应达到总经营面积的20%以上,并配套建设一个四星级以上(含)酒店服务标准的游客接待中心。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居委会)约200平方米、社区医疗服务用房约100平方米、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包含青少年、老年人活动中心)约200平方米、幼儿园一所(6个班规模),以及占地面积100平方米的社区民俗活动场所一处(按南少林寺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提供的方案图建设,工程投资成本30万元),由竞得人负责建设,并无偿移交社区使用、管理及维护。同时,C地块西北侧陡坎边坡支护工程,以及C、D地块南侧一条长950米、宽14米的市政府道路,由竞得人按国家相关标准负责投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丰泽区政府指定的部门使用、管理及维护。
6、2011-14号地块,其规划建设用途应符合鲤城区政府要求。
7、2011-15号、2011-16号地块,应作为从事太阳能薄膜电池产业的上下游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建设用地;其用途应符合江南高新园区规划要求。
8、2011-17号地块,其用途应符合江南高新园区规划要求。
9、竞得人违反上述条件的,出让人将按拍卖、挂牌文件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011-15号、2011-16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或竞买申请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从事制造和销售的太阳能薄膜电池产品必须拥有完整的自有知识产权(应提供相应的专利证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21日 至 2011年03月28日 到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泉州市地产交易所窗口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21日 至 2011年03月28日 到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泉州市地产交易所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28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3月2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03月30日15时00分 在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一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小潘
联系电话:0595-22769255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小潘
联系电话:0595-22769255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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