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光市11月22日拍卖出让柳湾大道南侧、祁仓路西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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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国土告字[2011]06号
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1)10号 | 宗地面积: | 1537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柳湾大道南侧 祁仓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28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8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30万元 |
宗地编号: | (2011)31号 | 宗地面积: | 1849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309省道南(明东办事处境内)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2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45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宗地编号: | (2011)09号 | 宗地面积: | 1065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山花园小区北 韩山路东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28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8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30万元 | ||||||
备注: | 本次地块出让方式为拍卖出让。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至报名截止,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个的,宗地出让方式将由拍卖改为挂牌,具体出让方式将于2011年11月21日16:30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应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价高者为竞得人。挂牌日期: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2月1日;报价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00;挂牌地点: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站路318号)。 |
宗地编号: | (2011)30号 | 宗地面积: | 6246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明东路两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10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6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2日 至 2011年11月21日 到 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2日 至 2011年11月21日 到 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21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1月22日09时00分 在 明光市招标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各宗地的具体规划要求及无偿代建道路、绿化等按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一)本次出让宗地均以现状交付。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二)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各宗地的具体规划要求及无偿代建道路、绿化等按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一)本次出让宗地均以现状交付。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二)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朱锋、刘红波、李明永
联系电话:0550-8021518、8033298、8035118
开户单位:明光市农行
开户银行:明光市农行
银行帐号:234001040002814
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朱锋、刘红波、李明永
联系电话:0550-8021518、8033298、8035118
开户单位:明光市农行
开户银行:明光市农行
银行帐号:234001040002814
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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