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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肥东县12月21日拍卖(挂牌)出让撮镇镇境内裕溪路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2-01

关键字: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东国土资公告[2011]3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取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
方式
序号
土地
座落
地块编号
四至范围
土地
面积(亩)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参考地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
挂牌
1
肥东经开区         临泉东路北西山驿路东
FD168
东至: 空地
6.06
油气电合建站
40年
1.0
 
 
≤30%
 
 
230(不含契税、印花税)
700万元
南至: 临泉东路
西至: 西山驿路
北至: 空地
2
肥东经开区         包公大道北长山路东
FD169
东至: 空地
7.99
油气电合建站
40年
1.0
 
 
30%
 
240(不含契税、印花税)
700万元
南至: 包公大道
西至:长山路
北至: 空地
拍卖
 
3
肥东县撮镇镇境内裕溪路北侧
FD156
东至: 规划共青路
138.47
商业用地
40年
1.6且>1.0
40%
20%
70(不含契税、印花税)
3000万元
南至: 裕溪路
西至:空地
北至: 规划和平路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登记
1、(拍卖)竞买人须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20日到肥东县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上午11:30。
2、(挂牌)竞买人须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28日到肥东县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上午11:30。
3、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拍卖、挂牌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为2011年12月21日下午16:00
2、挂牌日期为2011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30日,
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拍卖(挂牌)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肥东县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文件。以上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后,与肥东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4、竞得人须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FD156号宗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至成交总价款的50%(含保证金),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FD168、FD169号宗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5、(1)撮镇镇FD156号宗地受让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建设商贸城,项目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60%比例须自行持有(含青年创业园、淘宝商城、文体用品区、经济型酒店、办公综合楼),不得对外销售。     受让人在项目一期投入运营后,须有不低于700户随场客商,年税收不低于1亿元,若达不到视为违约,由肥东县政府负责督促受让人以现金补齐。受让人须按规划统一标准同步建设宗地东侧共青路、北侧和平路等规划道路,并承担建设费用。道路路幅和建设标准按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建设条件实施。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市政部门2)FD168号宗地受让人须自2012年起,从西气东输指标中每年向肥东县政府直接供应(不经过第三方)不少于0.5亿立方米的天然气指标,并按照每年20%实现递增,以满足肥东县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和居民生活用气需要。FD169号宗地受让人竞买人须提供省商务厅批准的规划预核准文件的相关证明。须自2012年起,从川气东送指标中每年向合肥市直接供应(不经过第三方)不少于2亿立方米的天然气指标,并按照每年20%实现递增,到2020年达到10亿立方米,以满足合肥市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和居民生活用气需要。
6、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7、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8、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店埠镇沿河西路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原市委老办公楼四楼),详情请登录合肥市土地市场网   http://www.hftd.gov.cn
联系电话:0551-7719926
联 系 人:关道珍、李光荣
                         
                                                                                                        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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