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5月14日至5月23日挂牌出让卧牛山街道花园社区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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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告字[201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巢湖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 | 项目 | 规划土地用途 | 土地 | 行业 | 建设指标要求 | 出让 | 参考价 | 竞买 | |||
编号 | 位置 | 面积(亩) | 分类 | 主体 | 建筑 | 建筑 | 配套设施占地比例 | 年限(年) | (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
建筑物性质 | 容积率 | 系数 | ||||||||||
1 | 2012-69 | 中垾镇庙集村委会 | 工业 | 2.3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厂房 | >1.0 | >40% | ≤6% | 50 | 13.47 | 15 |
2 | 2012-70 | 中垾镇中垾居委会 | 工业 | 2.3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厂房 | >1.0 | >40% | ≤6% | 50 | 13.53 | 15 |
3 | 2012-74 | 中垾镇中垾村委会 | 工业 | 18.48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厂房 | >1.0 | >40% | ≤6% | 50 | 13.4 | 150 |
4 | 2012-75 | 中垾镇中垾居委会 | 工业 | 22.1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厂房 | >1.0 | >40% | ≤6% | 50 | 13.47 | 150 |
5 | Feb-13 | 银屏工业区 | 工业 | 77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厂房 | >1.0 | >40% | ≤6% | 50 | 13.47 | 520 |
6 | 2013-17 | 槐林镇工业区 | 工业 | 9.2 | 农副产品加工业 | 厂房 | >1.0 | >40% | ≤6% | 50 | 13.3 | 65 |
7 | Sep-13 | 卧牛山街道花园社区 | 商业(加油站) | 1.92 | 加油站 | / | <0.7 | <30% | / | 40 | 64.6 | 70 |
二、挂牌条件
1、用地预申请。竞买人须与项目所在地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县(区)、乡镇(街道)政府签订意向用地协议。
2、出让地价。出让地价不得低于我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竞买登记
竞买人可于2013年4月23日至2013年5月21日到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科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下午17:00(以保证金实际到帐为准)。
五、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至2013年5月23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挂牌地点为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六、其它
1、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巢湖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地块具体挂牌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2、竞得人须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金(30日内缴至全部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的50%)。
3、2013-9号地块竞买时,须提供由街道审核确认的“拆迁证明或拆迁协议”等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另外须提供由商务主管部门确认的文件及加油站规划布点文件。
4、工业用地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6个月内竣工,竣工后3个月投产。若未按期开工、竣工,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2013-9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个月内建成并投入营运,若未按期开工、竣工、运营,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5、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对外出租,不得对外分割销售或转让。受让人承诺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6、项目规划、建设、生产、运营需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否则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和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7、受让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10、出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现状交付手续。
11、2013-9号地块竞买人竞得后,在交地之日起缴纳项目开竣工保证金,为出让总价的5%,项目按时开工时返还80%,项目按时竣工返还20%,未按时开竣工的,每延缓一日扣除保证金的1%,扣完为止,涉嫌闲置的缴纳闲置费直至无偿收回。
本出让方案经市土委会审定后,开竣工时间、建设周期等要求随出让公告一并公示,土地上市成交后,竞得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巢湖市东风路436号(原区政府老楼)
联系电话:0551-82335929
联 系 人:方先生、张先生
巢湖市国土资源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