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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7月9日拍卖出让三义镇义蒙路东侧等十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6-18

关键字: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蒙国土拍告字[2013]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
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拍卖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叫价(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Nov-13 三义镇义蒙路东侧 2528.35(3.79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0 ≤60 ≥15 住宅70 100 21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商服40
2013-39A 武胡路西侧 3226.37(4.84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4.0 ≤80 ≥5 住宅70 200 40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商服40
2013-39B 武胡路东侧 2845.29(4.27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4.0 ≤80 ≥5 住宅70 200 35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商服40
2013-40A 篱笆集镇唐路大街 5437.22(8.16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4.0 ≤65 ≥10 住宅70 200 40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商服40
2013-40B 篱笆集镇唐路大街 5231.18(7.85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4.0 ≤65 ≥10 住宅70 200 40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商服40
2013-40C 篱笆集镇唐路大街 7800.54(11.70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4.0 ≤65 ≥10 住宅70 300 60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商服40
2013-40D 篱笆集镇唐路大街 8410.49(12.62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4.0 ≤65 ≥10 住宅70 300 65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商服40
2013-41A 小涧镇灵山路 1440.86(2.16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4.0 ≤85 ≥5 住宅70 100 22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商服40
2013-41B 小涧镇灵山路 2123.38(3.19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4.0 ≤85 ≥5 住宅70 150 32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商服40
2013-41C 小涧镇灵山路 2877.53(4.32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4.0 ≤85 ≥5 住宅70 200 45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商服40
2013-41D 小涧镇灵山路 1387.45(2.08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4.0 ≤85 ≥5 住宅70 100 21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商服40
2013-41E 小涧镇灵山路 4987.88(7.48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4.0 ≤85 ≥5 住宅70 400 80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商服40
2013-41F 小涧镇灵山路 5568.54(8.35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4.0 ≤85 ≥5 住宅70 500 90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商服40
 

   [特别提示]1、出让地块的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3、2013-11号地块含地上附属物,地上附属物价格为40.81万元。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其他约定和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 7月 9日前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索取。
  申请人可于2013年7 月 9日11时30分前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9日11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人将在2013年7月9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地点:县交通局润发公司六楼会议室。
  拍卖时间:2013年7月9日15时。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拍卖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以上各地块的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逾期不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以上各地块建设工期的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每日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  军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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